姚高桥
【生卒】:1938.12.15~ 【介绍】: 前警政官员。 台湾台北市人。1963年“中央警官学校”大学部23期、1969年日本警察大学刑事专科毕业,1975年日本明治大学法学硕士。 1971年任“内政部”视察。 1978年任基隆市警察局副局长。1979年任直属警察大队大队长。1982年任云林县警察局长。 1984年先任嘉义县警察局长,后任台北县警察局长。1988年任高雄市警察局长。 1992年任台湾警察专科学校校长。1993年任“内政部警政署”副署长。 1995年任“中央警察大学”校长。1996年任“警政署”署长。 1997年因连续发生桃园县长刘邦友、民进党妇女部主任彭婉如、著名艺人白冰冰之女白晓燕3起命案而辞职。1998~2000年任“行政院”参事。2000年任“海岸巡防署”署长。2001年12月,参选高雄市南区区域“立法委员”失利。 2002年12月被国民党中央开除党籍。2003年4月任高雄市副市长。2000年6月当选国民党第15届4中全会中央常务委员。2001年7月当选国民党第16届中央委员、中央常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