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制生产关系
以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并占有和剥削生产者即奴隶为主要特征的社会生产关系。 是奴隶社会的主要基础。原始社会末期,随著私有制和交换的发展,一些氏族贵族和富裕家庭,先是把战俘、继而把本氏族的贫困成员变成奴隶,强迫他们劳动,奴隶社会因而产生。在这种社会中,奴隶主不仅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而且占有奴隶本身。奴隶一般在奴隶主的皮鞭下进行集体劳动,奴隶主可以任意惩处、买卖甚至屠杀他们。全部产品归奴隶主所有,奴隶仅能得到维护生命的最少的生活资料。虽然在这种生产关系下,社会生产力有了较大发展,但由于奴隶劳动造成了鄙视劳动的社会风气,生产力难以继续发展。 在奴隶的反抗斗争的动摇下,奴隶制生产关系最终为封建主义生产关系所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