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陆公约
《防止船舶和飞机倾倒废弃物造成海洋污染公约》的简称。 1972年2月15日在挪威首都奥斯陆签订,1974年4月6日生效。是北欧国家制定的专门防止海洋污染的第一个区域性公约。海上倾倒国际法律制度的产生与英国轮船公司和荷兰近海航船“斯特拉·马里斯”号事件有关。1971年英国轮船公司和“斯特拉·马里斯”号计划在北海倾倒有毒化学品,遭到北海沿岸国反对而未得逞。这两次事件表明,海上倾倒需要国际法予以调整,海上倾倒的管理也需要在国际上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实施,从而使各国认识到在这方面进行国际合作的必要性,成为制定有关海上倾废国际公约的直接因素。“奥斯陆公约”对于海上倾废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著重大作用。 公约的基本原则实际上已为其后的有关国际公约及许多国家的有关立法所接受,“公约”的一些规定和技术要求,如废弃物的分类、倾废区选划依据、签发许可证应考虑的因素等,对各国管理倾废活动都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