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多哥共和国宪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多哥共和国宪法 现行宪法于1979年12月30日经公民投票通过。 宪法规定:多哥是统一的、世俗的、民主的和社会的共和国;多哥人民联盟是全国唯一政党;共和国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兼军队最高统帅,有权颁布法律、法令,解散议会,任免政府各部部长和最高法院院长,有权批准国际条约,在紧急状态下可采取一切措施。总统由人民联盟党代表大会提名,经直接选举产生,任期7年,可连选连任。 总统缺位时,由人民联盟政治局行使其职权。 总统领导政府工作;议会行使立法权;最高法院行使最高司法权。宪法规定:总统和国民议会有修改宪法提议权。修改宪法,须经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并经人民联盟中央委员会批准方能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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