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中国领土上至今还有二战时期日本遗弃的大量化学武器,严重威胁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 据统计,迄今为止,已在中国14个省(区)60个地点发现当年侵华日军遗弃的化学武器,其中吉林哈尔巴岭是目前最大的埋藏点,据中日双方专家探测,这里约有近40万枚化学炮弹。根据1997年正式生效的《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简称《公约》)规定,日本应在2007年4月前彻底销毁所有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中日两国政府经过谈判,于1999年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同年,中国政府在外交部设立了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办公室,专门负责处理日本在华遗弃化学武器问题及有关事务。目前,为推动销毁日本遗弃化学武器进程,中日进行了42次双边磋商。 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工作已由研究论证阶段转入建设实施阶段,中日双方已就销毁技术、销毁设施选址等达成一致,专项环境标准已基本制定完成,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挖掘回收与销毁设施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正按计划进行。 中日合作处理中国宁安日本遗弃化学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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