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
简称“建设项目”。 指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的,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基本建设单位(简称建设单位)。一般以一个企业(或联合企业)、事业单位或独立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凡属于一个总体设计中的主体工程和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综合利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供水供电工程,以及水库的干渠配套工程等,只作为一个建设项目;凡是不属于一个总体设计的,经济上分别核算,工艺流程上没有直接关联的几个独立工程,应分别列为几个建设项目。 在基本建设计划和统计工作中,建设项目常按建设性质、大中小型、管理部门、隶属关系和行业进行分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