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家教委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家教委 国家一级主管教育的工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育部成立于1949年11月1日。它所担负的主要职责是: ❷ 制订普通教育(包括幼儿园教育、小学教育、中等教育、中等师范教育、特殊教育等)的具体方针、政策等重要规章制度;制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基本文件,组织编审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制订普通学校师资管理的原则、办法和师资培训规划、指导、督促、检查普通教育工作,组织经验交流。 ❸ 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等教育的具体政策、发展规划和重要规章制度,指导、督促、检查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❻ 制订少数民族教育的具体方针、政策和重要规章制度,组织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的编译出版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教育部设有主管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师范教育、计划、科技、外事、基建等工作的司局,并设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材出版社、电化教育馆等事业单位。1985年6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教育委员会,撤销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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