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团干部列席党委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团干部列席党委会 十二大党章规定:“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党章这条是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条件,在党和共青团的关系方面重申了历史上的规定。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的各级委员会书记,包括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的书记,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书记、团支部(总支)书记,是党员而没有参加同级党委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或支部(总支)会议,尤其是涉及共青团工作的会议;同级党委设有常务委员会的,可以列席必要的常委会。另外,有些单位团的书记不是党员的,也应通过适当途径,使他们可以及时了解党委的意图。这样做,有利于党对共青团的领导,有利于密切党同共青团的关系,有利于通过团的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完成党的各项任务,有利于培养、提高青年干部。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