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
书名。 指唐《永徽律》条文与疏议的合编。由唐人长孙无忌、李勣等19人于652年(唐高宗永徽三年)奉敕主撰并于次年撰成颁行。原名《律疏》,后世称《唐律疏议》。 该书以《永徽律》为基础,对律文逐一注释。共分30卷。计有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12篇,共五百零二条。 此书不仅对《永徽律》的律文进行了注解、补充和完备,而且经皇帝批准附于律文之下,与律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于它对律文进行了详尽地解释与说明,成为其后宋、元、明、清各代制定和解释法律的蓝本。 它是迄今为止保存得最完整、最古老、最系统的中国封建法律著作,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的重要史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