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人事之不幸兮,属天命而委之咸池。
【集校】: 洪兴祖:哀人事之不幸兮,属天命而委之咸池。 黄省曾、明繙宋本、朱多煃、庄允益:同洪本。 王泗原:韵与前后韵不叶,又仅一韵,不成一节。 当脱二句。 按:咸沱与上文意不连,疑属已脱的第三句。 第二句但云“属天命而委之”。属,连属。 委,委置。以人事之不幸连属天命,不得由己,而委置之。 。【集释】: 王逸:咸池,天神也。 言己自哀不能修人事,以见爱于君,属禄命于天,委之神明而已。 洪兴祖:言己遭时之不幸,无可奈何,付之天命而已。逸説非是。属,音烛,付也。 《淮南》云:咸池者,水鱼之囿也。注云:水鱼,天神。 潘啸龙:此当以日出咸池喻自己出生之时。委之于咸池,即归之于生不逢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