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兰普持枪杀人案
当代恶性刑事案件。 1981年5月29日,原邯郸市陵园派出所民警周兰普在其住所奸杀一名女工后,溜入本所,盗走所长手枪一支,窜到国棉一厂家属院开枪打死居民1人,打伤1人。6时45分,周犯闯入邯郸地委一名主要领导干部家中,开枪将其打成重伤,打死其爱人和次子。 作案后,周犯劫持卡车一部沿中华街南逃,并向公安干警开枪拒捕。 车至陵园路储蓄所门前撞到树上,周犯被击毙。这一事件中,周犯打死8人,撞死1人,打伤8人,共死伤24人。此事引起了省委及中央高度重视,胡耀邦总书记批示要求公安部门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注意公安干警在政治上、组织上不纯的问题,对极少数不适合作公安工作的人要下决心调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