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台湾稻谷生产调查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台湾稻谷生产调查立法 台湾政府1972年公布《稻谷生产量及生产费调查办法》,共5章18条。其中第1章总则中规定:(1)稻谷生产量及生产费调查,以粮食局为主管机关,县市政府为生产量调查执行机关及生产费调查机关,乡镇市区公所为生产量调查机关。(2)稻谷生产量及生产费调查,每年分二期办理。(3)乡镇市区公所粮情报告员应按本办法规定承担调查工作,粮食主管机关可派员督导抽查。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