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州官:指一州的长官,即太守或郡守。 放火:语出(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后来就用“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来形容统治者为所欲为的霸道作风。(明)冯梦龙《古今谭概·迂腐部·讳己名》:“俗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七十七回:“可是你‘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们偶说一句妨碍的话,你就说不吉利。 ”也可省作“州官放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