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县(市国民兵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县(市国民兵团) 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设立的地方武装组织。 1939年,国民政府推行新县制,规定各县(市)设国民兵团,由县(市)长兼任团长。18至45岁男子,除服常备兵役及不适兵役者外,18岁至35岁男子一律编为甲级国民兵;35岁至45岁男子编为乙级国民兵,接受正规军事教育一百八十小时,分两年完成,以便随时征调入伍。兵团下设常备队、自卫队。多由官僚豪绅所把持,其队员则多为平民百姓。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