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澳门保险业
保险业在澳门有一百多年历史,是澳门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澳门目前共有保险公司19家。
在澳门金融业萌发时期,欧洲、美国、日本等国家或地区较具规模的保险公司就在澳门开设办事处或保险代理公司,经营海运险、火险及人寿险等业务。20世纪70年代初,澳门经济逐步进入发展阶段,保险业得到相应发展,至70年代中后期,澳门保险公司约三十多家,承保险种三十多种,保险业初具规模,但这一时期保险业市场还只是一个充满竞争而零散、制度不健全的市场,政府也没有相应的监管机构,少数不守职业操守的代理公司常有损害客户权益的行为。1981年12月28日,澳葡政府颁布保险活动管制法例,使保险市场有例可循,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此后保险市场获得稳定持续的发展。
促使澳门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1)澳门近二十年来经济发展较快,进出口、旅游、金融、建筑地产业等呈现出繁荣现象,投保的货物运输险、旅游平安险、建筑工程险、劳工险等数额激增。(2)澳门人对保险日益重视,货物运输险、火险已普遍为厂家或市民所接受,人寿保险也开始受到市民特别是中青年的欢迎。(3)各国的保险公司把经营保险的先进方式带到澳门,激起同业竞争,纷纷努力改进服务,增加保险品种。(4)澳葡政府重视保险业,不断完善法规并建立监察机构,谋求用商业保险手段分散危险,进行经济补偿,维护社会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