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思想教育的主阵地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江苏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发展迅猛,越来越多的农业劳动力开始转向乡镇企业和非农产业,尤其是苏、锡、常地区更为突出。为适应新形势需要,江苏农村宣传思想工作的主要活动阵地也由农村逐步转向乡镇企业。1983年夏,苏州市委率先提出重视和加强乡镇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问题,并组织市委宣传部、组织部、纪委和办公室等部门联合进行专题调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1985年,苏州市委召开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正式提出把农村思想政治工作重点放在乡镇企业,并制定了一系列加强乡镇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作为市委文件下发。经过多年努力,全省特别是乡镇企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初步摸索出了一条与经济发展格局相适应,以乡镇企业为主要阵地,以乡镇企业职工为主要对象,以培育“四有”农民为根本任务,通过以厂带村、厂村结合的形式辐射整个农村宣传思想工作的新路,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所谓以厂带村,就是乡镇企业与职工所在村、组结合,在共同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发挥乡镇企业的经济和政治优势,以乡镇办企业带动行政村,村办企业带动自然村,做好在家务农者的思想政治工作。具体有三种形式:
❶厂村结合。在村办企业比较集中且村民大多进入企业的行政村,采取村、厂党支部合一的形式,村支书即厂长。厂村合一使厂、村的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一起制订,厂内、村里的思想政治工作一套人马来做;
❷“厂村挂钩”。主要指乡镇办企业有选择地与某些行政村建立挂钩联系,共同做好厂、村劳动者的思想政治工作。苏州、无锡、常州等地的乡镇企业普遍实行厂村“双轨管理”制度,在企业内部,设置农业副厂长或农业科,专门负责职工回村后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务农情况,并作为年终分配时的考核依据之一。厂村挂钩实行企业与村组共同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建立厂村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企业与村组共同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活动,上级布置的需厂、村配合的工作共同研究落实; 企业与村组共同交流思想政治工作经验,评选优秀党员、先进个人、“五好家庭”、“新风户”、“文明户”时互相通报表彰。既加强了精神文明建设,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❸ “厂村共建”。这主要是指那些地域接近的厂村之间发挥各自优势,互帮互学,共同创建文明单位。在抓好“以厂带村”的同时,针对基本上“家家有工人”的实际,注意发挥乡镇企业职工在农村家庭中的影响力,“以职工带家庭”,使思想政治工作和各项宣传教育落实到社会的最小细胞和每个农民身上,形成立体化和社会化教育网络。
几年来,各地相继涌现出一批重视宣传思想工作,两个文明都过得硬的先进企业。1986年,张家港市锦丰玻璃厂作为全国唯一获得“全国优秀政工企业”称号的乡镇企业。1990年,南通江海电容器厂、常熟江南仪表厂、华西农工商实业总公司、张家港市塘桥镇、无锡县特种风机厂等五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乡镇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受到中宣部和农业部的表彰。1991年以来,常熟市江南仪表厂厂长袁勤生、吴江市盛泽镇党委书记吴海标、江阴市华西村党委书记吴仁宝、张家港市委书记秦振华等同志,在积极探索宣传思想工作新路方面成绩突出,先后获得全国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