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训提高在职教师
主要采取了4条培训渠道:
❶加强教师进修院校的建设,对其在师资配备、经费投入、仪器设备供应等方面优先予以安排,使其发挥教师培训基地的作用。1990年,全省已有省(部委)和市地属教育学院16所,专任教师1 459人,在校学员20 936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119所,专任教师2 919人,在校学员62 869人;
❷利用师范院校、教师进修院校举办函授教育,并组织农村中小学教师参加卫星电视师范专业的学习,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培训教师;
❸从1986年开始,实行了教师考核合格证书制度,使不具备合格学历的中小学教师通过系统的学习,取得《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书》和《专业合格证书》;
❹对民办教师进行了整顿,本着整超、整差的原则,对超编单位的民办教师和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民办教师进行了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