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务实、求索、开创农业区划新局面
湖南省的农业区划研究工作,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走科研与经济建设相结合的道路。一开始就强调科学性和实用性, 坚持从发展湖南农业的实际需要出发, 严格按照“细线条, 一步到位” 和有用可行的要求, 努力实现“三服务”方针; 并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和发展商品 (市场) 经济形势的要求, 强调面向市场查资源, 适应商品生产分区划片布基地, 稳定发展优势产品, 建立合理的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 重视生态建设, 有效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
在工作层次上, 在全国率先提出增加地市级农业区划, 从而形成了与农业行政管理系统相适应的省、地、县三级完整的地方农业区划体系。
在研究内容上, 根据湖南地形复杂多样的特点,开展了全国独设的农业地貌区划研究子课题, 并加强专题研究, 进一步丰富了农业区划研究的内容, 增强了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在工作方法上, 根据农业区划工作专业多, 任务重, 基础差, 时间紧等实际情况, 采取先办试点, 培训骨干, 创造经验, 分批展开, 分段交流, 共同提高的工作程序, 保证研究工作的有序进行。
在组织工作上, 湖南最先提出 “畅通主航道”,依靠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提出 “谁用区划, 就谁搞区划, 谁领导区划”, “专业对口, 任务到厅(局), 责任到人”等整套落实任务的方法, 有效地克服了 “搞区划” 与 “用区划” 的 “两张皮” 以及互相推诿等现象, 保证农业区划研究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
在技术路线上, 实行领导、专家和基层工作人员相结合。广泛发动各级领导干部、大农学、大地学、生态学、经济学和系统科学等多学科、多专业的人才组合效应, 保证了这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期高效优质完成。
与此同时, 加强农业区划成果应用的部署。1980年湖南就提出 “边调查、边区划、边应用” 的要求,组织农业区划成果应用工作。既促进了全省农业生产的发展, 也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区划工作的顺利开展,涌现出一批应用农业区划成果的先进典型。1981年9月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和原国家农委在长沙召开了南方13省、市、区农业区划经验交流会, 推广了湖南的经验, 对推动全国农业区划工作产生了良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