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河南省农村金融体制和农村金融工作,为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需要,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1.重建农村金融体制框架(1979—1983年)。在这期间,重新恢复了河南省农业银行,并在市、地设立了农业银行机构,放宽了农村借贷政策,明确民间借贷是银行、信用社信用的一个补充渠道,对信用社进行了恢复集体所有制合作金融组织改革的试点工作。同时,转变农村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进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以适应、促进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1) 1979年8月2日河南省农业银行恢复,接着相继成立了市、地中心支行和县支行,在乡设立了营业所。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当时确定的主要任务是: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主管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会计辅导,协助社队管理资金。此后,农业银行的职能进行了改革和调整。通过引进外资、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组织资金,办好农村的各项信贷、结算业务,开展信托、租赁、信息咨询、外汇、房地产等多种新的金融服务。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活动中日益显示出主渠道作用。
(2) 端正了农村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河南省农业银行不断克服农村金融工作中“左”的思想影响,努力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认真肃清农村金融工作长期存在的把贷款当作救济款,忽视有借有还的信贷原则,以及不讲经济效益的错误认识,提出扩大农村存款,增加农村信贷资金来源,农业贷款应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及其他农业生产。
(3) 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开展信用社集体所有制合作金融的试点工作。农村多层次合作经济、联合体、各类专业户的发展,要求信用社必须改进服务,对原来“官办”的僵化的信用社管理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1983年4月,省人民银行批转了省农业银行《关于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报告》,明确信用社是集体所有制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在农业银行领导下,充分发挥集体合作金融组织的特点和优势,逐步恢复其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业务经营上的灵活性。信用社的业务制度、管理办法可以和银行不一样;存放款利率可以在农业银行批准的幅度内浮动,使之更好地为发展农村合作经济服务。
(4) 制定农村各项贷款政策。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出现了大批从事商品生产的专业户、运输专业户、个体工商户和经济联合体,需要相应明确对他们的信贷政策。农业银行、信用社要从资金上和工作上给予积极的支持,首先要帮助他们解决起步的各种困难(包括资金、技术、信息等),使专业户逐渐发展起来。对规模较大的专业户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要,要注意贯彻自力更生为主的原则,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积累和资金积累,贷款一般不超过其自有资金的数额。对各种经济联合体,在开户、结算上给以方便,按照贷款条件,还款来源有保证的给予贷款,也可对参与联合的一方贷款。对有营业执照,遵守国家政策、法令,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个体工商户,具有50%以上自有资金的,可酌情予以贷款。对雇请“零工”、“忙工”的农业、牧业、渔业承包户,要求贷款的应和其他农民一样,一视同仁。
(5) 实行浮动利率、差别利率政策。在产品经济条件下,利率越降越低,不重视也不需要利率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农村进入商品生产大发展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产品、不同条件的利润率相差悬殊,实行浮动利率、差别利率,有利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
经过1979—1983年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第一个阶段,已初步形成了以农业银行为领导,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和民间自由借贷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制的框架。
2.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1984—1992年)。1984年以后,为贯彻国务院及农业银行总行关于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精神,河南省也进一步深化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1) 把农业银行逐步办成真正的金融企业。农业银行改革的方向是:办成在总行统一领导下,实行系统管理,分层次企业化经营,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充满活力,具有自我发展能力和先进管理水平的综合性的金融企业。它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农村的国营经济和中高层次的合作经济服务,在农村金融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
农业银行系统企业化改革的重点是县(市)支行。
❶推行了县支行行长负责制,明确行长的中心地位。明确了行长在经营管理中的职责,党委的监督保证和职代会的参政议政、民主管理作用,使行长、党委和职代会的工作逐步规范化。
❷改革了现行企业内部僵化的经营机制,打破了财务管理“大锅饭”体制和奖金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职工个人定经营任务,所定“任务”与工资、奖金挂钩,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奖励,完不成任务的扣罚奖金。
❸对基层营业所进行相对独立的经济核算。截止1993年底,全省共有营业所2 504个,占全省农业银行机构总数的94.3%。营业所职工21 057人,占全省农行总人数的63.4%。因此,推进县(市)支行企业化,必须对基层营业所进行相对独立的经济核算。全省已有大部分的营业所实行了不同形式的经济核算。
(2) 改革“统存统贷”的信贷资金计划管理体制。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信贷管理体制基本上是沿袭套用原苏联“信贷集中”的办法,存款统由总行安排使用,贷款统由总行向下分配,这种统存统放“吃大锅饭”的做法,不仅限制了各级银行经营业务的自主权和主动权,而且易造成信贷资金的呆滞和浪费。农业银行恢复后,于1981年积极推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资金管理改革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打破了统存统贷的封闭管理模式,改变了重贷轻存的思想,比较好地调动了全行组织存款和自主统筹安排资金的积极性。
1981年实行存贷差额包干后,多存可以多贷。但是这一管理体制仍没有彻底改变信贷资金供给制的状况,突出的问题是:专业银行吃中央银行的大锅饭,专业银行内部下级行吃上级行的资金大锅饭,企业吃专业银行的资金大锅饭。针对这些问题,省农行1985年推行了实借实存信贷资金管理体制,这一办法的实施,下级行吃上级行大锅饭的状况初步有了改变,资金自我平衡的意识有所强化。1986年,河南省农行全面推行了“多存多贷、少存少贷”的办法,一方面明确多存资金的范围,另一方面又强调了多贷的投向,同时还规定与宏观控制挂钩的指标考核,较好地协调了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的平衡关系。
(3) 加强企业经济核算,改革财务制度。省行根据各市、地行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合理核定综合费用率,实行“四、三、三”(即人员、业务量、利润各占40%、30%、30%)比例分配留成资金。实现的利润多少与职工的奖金福利基金和企业的自我发展挂钩。同时,还改费用指导管理为按收入与费用率挂钩的办法,使基层行的费用开支与各项收入挂起钩来,扩大了基层行合理开支费用的自主权。1988年省行试行了以营业所为单位的独立核算办法,实行财务包干,增收节支奖励。对超利润部分实行超利润分成。从而改变了过去那种存款不计成本,贷款不讲效益,职工不关心经营成果的状况,自觉压低现金库存,减少了非盈利资金的占用,严格利率核算制度,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
(4) 改革筹资方式,扩大资金来源,提高资金自给率。全省各级行除传统的储蓄存款业务外,还增办了工资转存、代发养老金、住房储蓄、有奖储蓄、生产费用专项储蓄等新的储蓄种类,开辟了新的筹资渠道,扩大了资金来源,资金自给率不断提高。
(5) 改革信贷管理办法,逐步实现信贷规范化管理。改“存贷合一”为“存贷分户”管理。农业银行恢复初期,对商业企业的贷款管理仍是沿用过去“存贷合一,进贷销还”的管理办法。这一办法的弊端在于贷款失去了期限性和计划性,企业的实际贷款需要量银行无法核实,只能敞口供应资金,削弱了银行的信贷监督职能。为改变上述状况,1979年3月,在商业企业中进行了“存贷分户,逐笔核贷”的管理办法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省行于1983年起在全省推行了这一办法,实行了资金定额管理,发挥信贷的监督服务作用。并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估,进一步落实“区别对待,扶优限劣”的信贷政策,促使企业树立信用观念、效益观念。通过上述改革,优化了贷款投向,提高了贷款的使用效益。
(6) 改进结算服务,加快资金周转。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农业银行及时地改革开户、结算办法,为农村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提供更好地服务。为此全省农行系统首先放宽了农村开户的范围,简化开户手续,允许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在农行开立往来账户。其次,在农村大力推广和改进各种转账结算办法,为发展商品经济提供良好的服务。农副产品收购结算是农村经济中时间最集中、数量最多、金额最大的结算,1988年采用定额转账支票结算办法,既便利了农民交售和结算,又减少了现金的大量支出。
(7) 改革单一的信贷服务为多种金融服务,信托投资业务、房地产业务、咨询业务得到了发展。截止1987年12月底,省农行系统先后开展了信托存款业务、信托投资与贷款业务,委托投资和贷款业务,融资性租赁业务,代理资财保管与处理业务,代理收付款,代理证券发行业务,债务担保业务等。
(8) 改善经营管理手段。从1986年开始,省农行开始大力推进全行经营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建立了微机远程数据通信网,并在全省推广应用。省行与各市、地行,市、地行与各县(市)支行均开通了长途长线自动电话网。各行利用微机处理业务的范围,已由过去单一处理项目电报拓展到处理会计报表、劳资报表、调查、联行对账、会计记账和电脑储蓄等10多个业务种类。开办的新业务,如金穗卡、证券交易也全部实现了电子化。
(9) 把信用社办成合作金融组织。在恢复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方面,广泛进行了扩股、增股和发展新社员活动。1989年底,全省有90%的农户在信用合作社入了股。在管理上的民主性方面,恢复了社员代表大会、理、监事会的活动,加强了民主监督。信用社业务经营方面远比农业银行灵活,在保证满足社员农业贷款之后,可以以余款经营农村工商信贷;可以跨地区开展存贷业务、拆借资金;信用社之间,信用社与各专业银行之间可以发生横向业务联系;存放款利率允许参照银行所定的基准利率上下浮动,有的可以接近市场利率,以引导市场利率下降。信用社机构网点、人员、业务得到了很大发展。至1993年底,全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存款余额达190亿元,是1983年的7倍;发放贷款172亿元,是1983年的13倍。
3.政策性银行的分离及农业银行的转轨(1993年以后)。1993年底,国务院作出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同时,也确定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方案。
(1) 农业发展银行的成立。根据国务院和总行的指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于1995年1月5日正式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是从省农业银行中分离的,其中划转资产170亿元,人员72人。省农业发展银行是国家政策性银行,其任务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粮棉油储备和农副产品合同收购、农业开发等业务中的政策性贷款,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2) 省农业银行进行机构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
❶按照精简、合理、效能和管理职能与经营职能适当分开的原则,重新设置了内部职能机构;
❷对基层营业网点进行了“撤、并、转、建”的调整;
❸对各级机构进行了等级管理,按照业务量的大小和经营效益的高低,在信贷规模、资金、费用、人员配置等方面实行了区别政策;
❹试行了各级行中层干部聘任制、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一般干部聘用制。在利益分配上打破了平均主义,与单位经营成果和个人工作实绩挂钩,真正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原则。
总之,经过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河南省农村金融队伍不断壮大,业务日益发展,各项业务不断扩大。到1995年底,省农行共有地、市行17个,县级支行172个,营业所2 817个,储蓄所1 654个,国际业务部18个,干部职工34 056人;农村信用社有县联社145个,独立核算的信用社2 717个,职工41 760人。1980年全省农行、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仅32.9亿元(农行17.6亿元,信用社15.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5.46亿元(农行38.56亿元,信用社6.9亿元)。到1995年底,全省农行、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到748.4亿元(农行380.4亿元,信用社368.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583亿元(农行288亿元,信用社295亿元);与1980年相比,农行存、贷款总量分别增长20倍和7.5倍,信用社存、贷款总量分别增长23倍和42倍。

☚ (三)农村信用合作社   四、农业税收 ☛
00003327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8: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