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四) 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在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加强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四) 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在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加强 (四) 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在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加强1984—1992年1986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甘肃对全省城乡基层政权实行党、政、企分开,简政放权,培训干部,加强村委会自身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加强。依据中央关于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50人以下的省份,区乡镇党政机关按农业人口2.5%编制的规定, 省编制委员会确定区乡镇应编干部40 724名, 比实有干部人数增加6 578名,平均每乡21名(不含编制单列的公安、司法机关及上级派驻区乡镇的机构人员)。1988年后,甘肃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主要内容有:宣传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理顺乡镇政权条块关系,强化乡政府职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989年8月31日,成立甘肃省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全省有12个地、州、市和63个县、市区亦设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1989年11月10—13日,省委、省政府在兰州召开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基层政权建设和贯彻“村委会组织法”的经验,研究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任务和措施。省政府还决定,万人以上的乡镇增配一名抓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民政专干。从此,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开始走上制度化。 表10-1-3甘肃省基层组织设置情况 (1990年) 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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