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与建设
1.1952—1954年的整党。1952年初,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和关于整党工作必须与“三反”运动相结合的指示,中共安徽省委制定了《安徽省整党建党工作计划》,结合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粮食统购工作,部署农村整党工作。这次整党,持续到1954年底,全省除无为、阜阳、和县、贵池、肥西5个县因水灾严重尚未结束外,其余地区基本结束。这次整党,主要是教育党员懂得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明确农村经济发展方向。经过整党,加强了党对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领导,推动了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的巩固和发展。
2.1957—1961年的整党整风。在1957年开始的整风运动中,结合进行了农村整党工作。到1958年,全省有76.5%的农村党支部进行了整党。据5个地委对2 283个支部的统计,在开展整党的基层组织中,有10%左右的党员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共处理2 265名党员出党,占农村党员总数的4.65%;受各种纪律处分的2 931人,占农村党员总数的5.94%。1959年的反右倾斗争,在农村以整党整社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形式进行。1960年11月,全省农村开始进行整风整社,对所有社、队干部进行排队,退赔平调的财物,集中力量整顿“三类社队”。全省派工作队员6万余人到农村整风整社,结合进行整党的有822个人民公社,10 436个生产大队。在整风整党中,存在着打击面偏宽,处分面偏大,处分偏重,组织处理手续不完备的问题,共排出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生产队长以上干部占参加运动的干部总数的23%以上。
3.1963—1966年的整党。1963年4月,安徽省在91个人民公社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社教运动与整党紧密结合,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开展教育训练党员工作,有重点地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同年11月,安徽省农村第一批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354个公社陆续展开。1964年9月,中共安徽省委确定寿县、全椒、歙县、界首、砀山等7个县为社教重点县,抽调3.7万名工作队员,进驻177个公社,1 533个大队。这7个县涉及参加整党的1 448个党支部、3.4万多名党员,清洗出党的占党员数的1.89%。这批重点县的社教至1965年8月结束。颍上、凤台、宿县、六安等14个第二批社教重点县,从1965年8月开始,继续以整顿党的基层组织作为社教的一项主要任务,采取重新登记党员的方法进行整党。这期社教于“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结束。这次整党注意做好对党员的教育、鉴定和对犯错误党员的处理工作,对于建立健全组织的经常工作和党的组织生活,有一定积极作用。由于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使一些干部和群众受到不应有的打击。
4.“文化大革命”中的整党。1968年12月,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组织90多万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农村,进行整党。到1969年3月,全省99.7%的农村党支部进行初步整顿,建立新的党支部,多数党员恢复组织生活。1970年5月,有90%的党支部进行了再整顿。这次整党持续到1971年底结束。这次整党建党,恢复和建立了各级党组织,大多数党员的组织生活得到恢复。但是,由于指导方针不正确,处分了一些不应当处分的党员,暂缓了许多不应暂缓的党员的组织生活,同时搞了“突击入党”,吸收了相当数量不够党员条件的人入党,使一部分靠造反起家的人混入党内,给党组织带来了严重不纯的问题。
5.1984—1987年的整党。1984年底,根据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安徽农村基层党组织又普遍开展了整党工作,有174万多名党员参加。这次整党,着重正面教育,着眼于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解决了党内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做合格党员的自觉性,增强了党的战斗力,密切了党群关系。在农村整党中,先后调整了1 716个区乡镇和6 972个村党支部班子。查处了一批严重以权谋私和违法乱纪问题。村级整党中,通过清理集体财产,共立案7 296件(其中万元以上案件376件,严重违法乱纪案件932件),查出各类经济问题金额达1.03亿元,均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了处理。但在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工作中,存在着偏松偏宽的问题,极少数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在整党后期也予以登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