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农业机械
1950年,国营东辛农场,引进原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大中型拖拉机和配套农机具。1957年引进日本一批手扶拖拉机和农具。1958年在吴县陆墓试验,接着常州拖拉机厂试制工农—7型手扶拖拉机,以后发展为工农—8型,配双铧栅条犁、旋耕机和1吨拖车。1968年,东风—12兼用型手扶拖拉机成批投产,发展为全省农村的主体机械动力,基本上替代了耕牛。
1958年后,农村逐步发展机电动力的脱粒机,推广较多的型号有“TDG—400型”、“东风65—2型”稻麦两用脱粒机。水田地区机电排灌也逐步取代人、畜水车。在植保机具方面,自“南2604型”的远射程喷雾机、“工农—36型”担架式机动喷雾机研制试验成功后,至60年代末,在水田地区和棉区广泛使用。
1971年第二次全国农机化会议召开,提出1980年基本实现农机化的奋斗目标。江苏要求在“五五”期间(1975—1980年),水田地区主要解决“三深三弯腰”,棉粮地区做到“洋头土尾一条龙”,即以手扶拖拉机为龙头,耕翻、播种、埋菁、施肥、中耕、病虫防治、收获等作业机具配套成龙,从而推动了大批新机具的研制与推广。
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改变了单靠行政措施的方法,试行“技术责任合同制”。从1984年起,农村技术推广的重点是稻麦生产机械和养殖、加工机械。主要有以三麦少(免)耕机条播技术和化肥深施技术配套的“三机一器”及“两仪”(三机一器:免耕条播机、开沟机、割晒机、化肥深施器;两仪:手扶拖拉机简易测功仪和不拆卸检查仪)。至1988年底,全省推广免耕条播机1.73万台,开沟机2.01万台,作业面积分别达到35万公顷和81.2万公顷。推广与手拖配套的4GL—130型割晒机1.76万台,1988年机割面积达24. 67万公顷,高邮县湖滨农具厂生产的2F—1C型人力化肥深施器,累计推广30余万台,深施化肥面积达46.67万公顷。1984—1988年,推广 “三机一器”累计获得的效益 (包括综合性技术因素):增产粮食21万吨,节省劳力2 900万个工日,节约标准化肥1.7万吨,增产增收的直接经济效益达1.9亿元。在养殖机械方面,1987年推广叶轮式增氧机5 481台,池塘挖掘机234台。同时,各种饲料加工设备大量发展,粉碎机、搅拌机、青饲料打浆机、颗粒饲料机已普遍使用。
进入90年代,稻麦播种、收获机械和农用汽车迅速增长,是江苏农机化发展的显著特征。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2 227万千瓦,全省平均每0.2公顷耕地拥有1千瓦,农用动力装机水平接近世界发展国家水平。至1995年,全省机耕面积363.94万公顷,机耕化程度达83%;机播面积173万公顷,占粮食播种面积的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