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农村沼气建设
沼气是以人畜粪尿为原料,通过密封发酵产生气体的 一种能源。农村发展沼气对解决燃料短缺,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广东农村沼气建设从70年代开始起步,到1991年全省沼气池保存量达11.81万个,产沼气4 720万立方米。
1973年,广东省农业局引进了四川省农村家用水压式沼气池的技术,在广州仲恺农校、南海县大沥公社等地试办沼气,获得成功。1974年,顺德县沙滘公社德兴生产队和普宁县流沙公社东风埔大队赤水十队成功地办了两个以村为单位的样板,分别建池51个和18个,全村农户基本建池,可解决炊事燃料60%—70%,基本实现全村燃料沼气化,初步显示出办沼气的综合效益,使沼气建设在当地及周围县、社逐步开展起来。1978年,召开了全省沼气利用推广工作会议,沼气建设逐步在全省普开。1978年全省累计建沼气池7 800个,有80多个县试办了沼气,均取得一定效果。1980年以后,沼气建设进一步发展。省沼气办推广适合广东条件的沼气池型及建池工艺,推广以6立方米为主的图筒式柳球体水压式沼气池和钢模混凝土整体现浇建池工艺,保证农家沼气池有20年以上的使用寿命,并组织专业队伍施工,建池成功率达到99%,还推广先进适用的灶具、灯具,使农户靠沼气能解决70%以上的炊事用能,提高了农户利用沼气的积极性。1984年,第四届国际厌氧(沼气)消化讨论会在广州召开,对广东的沼气建设,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1985年,全省沼气池保存量70 274个,“六五”期间,平均每年新建沼气池7 800个。1985年,省委、省府作出了“十年绿化广东”的战略决策。沼气建设成为解决农村燃料短缺,促进造林绿化的一个重要措施。1986—1991年,全省平均每年新建沼气池1. 15万个。1975—1991年,新建池与自然报废池相抵后,保存量逐年稳步上升,为全国所唯一。1991年底,农户沼气池保存量超过3 000个并能正常使用的有16个县,超过1 000个的乡镇有20多个。同时,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建设也逐步开展。到1991年底全省已建成投入运行的沼气发电等大中型沼气工程20多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