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国民党的“文化复兴运动”
国民党在实施专制独裁统治和“反攻复国”大陆政策的同时,还以“集结全民意志与精神力量”“充实反共准备”为借口,打着“三民主义思想”的旗号,确定“致力于民族文化复兴运动”,企图用中国的传统文化,儒家的“道统”思想,融会“时代思潮”,去扼制思想文化界“民主”“人权”观念的传播,重新确立国民党的“道统”,维护国民党在台湾的统治。
1966年11月12日,蒋介石发文鼓吹“伦理、民主、科学,乃三民主义思想之本质,亦乃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基石”,“三民主义思想,不惟为中华民族文化之汇归,而三民主义之国民革命,乃益为中华民族文化之保卫者”,台湾是“汇集中华文化精华惟一之宝藏”,是发扬民族文化的“式范”。1967年7月28日,国民党主导在阳明山中山楼举行“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发起大会”,蒋介石亲任会长。同年11月,国民党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当前文艺政策”的决议,强调要“配合中华文化复兴运动,积极推进三民主义新文艺建设,以发扬民族伦理的精神,恢宏民主宪政风范,实现民生康乐的理想”,“强化文艺的敌情观念,坚持文艺的反共立场”。随即国民党在台湾及海外开始推展“中华文化复兴运动”。其主要内容为“发扬创新”,即将“传统文化”中适合国民党统治的部分进一步发挥,以更利于国民党的统治;发扬传统文化的“人本精神”,用唯心主义的人本哲学来教导台湾人民注重安分守己,甘为“臣民”,情愿接受国民党的独裁统治;“三民主义的实践运动”,将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篡改,重新确定其内涵为“伦理、民主、科学”,实质上是再次搬出孔教的伦理道德,以藉民众,维护其统治地位。为了推行“文化复兴运动”,国民党在全台湾普遍设立了推行“文化复兴运动”的机构,在总会下设置“国民生活辅导委员会”“文艺研究促进委员会”“学术研究出版促进委员会”“教育改革促进委员会和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与文明编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发明奖助委员会”“国剧推行委员会”“设计研究委员会”“标准行书研究委员会”等。另颁布了“国民生活须知”“国民礼仪规范”,从“一般守则”到衣、食、住、行各方面订出规定条款共99条之多。通过推动“文化复兴运动”,先后编出了各种科技史,出版了大批古籍今注,整理出了一些祖国文化遗产。但它实质上是一场文化复古运动,宣扬传统文化,否定现代文化,以封建道德否定社会主义文明,是国民党推动的反共运动、实行专制统治的政治性文化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