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五)水资源管理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五)水资源管理 (五)水资源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西实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做好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用水。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88年8月明确自治区水利电力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地、市、县(市)水利电力局为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统一管理自治区和地、市、县(市)水利行政事务; 并抓紧制定和实施 一批重要的水利管理法律、条例。1992年6月,自治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以立法形式规范了水利电力部门水的资源管理权,对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同级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工作。同年7月和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又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此外,自治区水电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颁发了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逐步建立与健全各项法律、法规。 ☚ (四)经营管理 第四节 农用工业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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