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土壤环境质量评价
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为土壤侵蚀和土壤污染两种。
土壤侵蚀主要为水蚀, 其次是裸岩的风化剥蚀,风蚀很少。据土壤侵蚀普查测算, 全省现有土壤侵蚀面积44 000平方公里, 占全省土地面积的20.8%。按土壤侵蚀形态划分, 片蚀面积41 958.6平方公里沟蚀1 673.7平方公里、崩塌368.3平方公里; 按土地类型划分, 农地6 954.3平方公里、林地27 312.5平方公里、草荒地9 733.8平方公里; 按侵蚀程度划分, 轻度20 830.8平方公里、中度14 240.7平方公里、强度7 942.8平方公里、剧烈986.6平方公里。土壤侵蚀集中分布于湘中红壤丘陵和湘西北红、黄壤山地, 湘东、湘南丘陵山地也有片状分布。土壤侵蚀面积在1 000平方公里以上的县有宁乡、衡阳、新化、安化、桑植、永顺、溆浦、慈利、龙山等9县; 600~1 000平方公里的有20个县, 300~600平方公里的有34个县; 300平方公里以下的有27个县。土壤侵蚀可使土壤中无机养料被淋溶, 表土和有机质大量流失, 导致了地力瘠薄, 土壤肥力日益退化, 植被衰竭, 生态环境恶化。
土壤污染主要是由人们工农业生产和生活而造成的污染。土壤中主要污染物质为重金属 (汞、镉、铬、铅、铜、锌等)、化学农药 (有机氯、有机磷和某些特异性除锈剂)、化肥 (氮、磷素化学肥料)、放射性物质及某些有机污染物、微生物、酸、碱等。这些污染物, 一部分长期残留在土壤中, 破坏土壤生态; 一部分渗入地下水或地表水和植物体内, 影响作物生长, 危害人畜健康。
据调查, 全省由各种污染源通过各种途径污染的土壤, 总面积528.0万公顷, 其中轻度污染为385.33万公顷, 占72.98%; 中度污染为127.0万公顷, 占24.05%; 重度污染15.67万公顷, 占2.97%。
从污染土壤的利用现状看, 在被污染的528.0万公顷土壤中, 耕地土壤约53.33万公顷, 占10.10% ;园地土壤1.33万公顷, 占0.25%; 经济林地土壤6.67万公顷, 占1.26%; 林地和草地土壤466.67万公顷, 占8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