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参加金融市场的目的与其他参加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中央银行负责货币发行,作为银行的银行,是“最后的贷款者”,不会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因此它在金融市场上卖出金融工具不是为了弥补资金不足,购买金融工具也不是因为出现了闲置资金而用于投资获利。中央银行参加金融市场最主要的目的是实现国家的货币政策、调节经济、稳定物价。
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的身份是双重的。在每一笔具体的交易中,中央银行是公平交易的一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与金融市场上的其他参加者进行交易;同时,中央银行又是金融市场的主要管理者,它制定金融交易的基本规则,管理作为金融市场专业参加者的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地影响金融市场上的交易活动,调整货币总量,从总体上控制和协调整个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供求状况。
在开放经济下,金融市场上还有外国机构,根据其活动的目的、性质和特点,大体上可以分别归入上述几类金融市场参加者的行列,不同之处在于国外主体与国内主体进行交易时,往往涉及货币兑换的问题。本外币之间进行交易的场所称为外汇市场,它也是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