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防治“三废”污染
(1)应该充分认识到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如果农业环境污染严重,必将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因此要重视农业环境保护,把农业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发展战略中去。
(2)农业部门应该担负起农业环境保护的重任,建立农业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这个管理体制的任务是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执行国家保护环境的方针、政策、法令,组织开展农牧渔业环境质量调查和监测工作,定期向人民政府报告农业环境质量和发展趋势,提出保护农业环境的措施和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
(3)改革工艺,严格控制新污染的发生。广西相当部分工业企业工艺落后,设备陈旧,使资源消耗高,利用率低,许多宝贵资源被当作废弃物排放到农业环境中,造成了污染。因此,要下决心引进新技术,改革工艺,更新设备,通过各种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地把三废消除在生产过程中。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时,不再遗留环境污染问题。
(4)对农村中的各行各业要进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经济建设中的长远规划和分段实施计划都要注意农业环境保护,维护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要根据不同的生态环境条件,对工业、种植业、牧业、副业、渔业和城乡人民生活以及其他事业进行合理安排。农村中的工业企业所排放的有毒物质要求在企业区域内进行处理,严防污染扩大。不准在主要粮食产区、牧区、人口稠密区、水源区生产和经营不易分解的、能够在生物体内累积的剧毒污染物或是含有强致癌物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