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转换工作机制向社会化服务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坚持深化改革, 加快工作机制转换步伐,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旧的工作模式,实行三个转变: 由行政指导型转变为技术服务型; 由注重产中技术服务型转变为产前、产中、产后综合系列化服务型; 由单纯追求产量转变为发展 “两高一优” (高产、高效、优质) 农业。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兴办农业技术服务经济实体。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程中,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结合技术服务兴办经营实体, 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 技术、物资同步到位的综合配套服务, 提高了技术推广效果和自我发展能力。1983年全省建立乡农业技术、植物保护、水田、园艺等各种类型服务公司151个, 既进行生产中的技术指导, 又组织生产前的农用物资供应。对农户既 “开方”, 又 “付药”, 方便群众, 有利增产。1984年全省建立各种农业技术服务公司826个,其中地 (市) 级9个, 县级58个, 乡 (镇) 级759个, 实行企业管理, 自负盈亏, 有偿服务。围绕推广新技术项目, 经销农药1 266吨, 化学肥料3 510吨,各种激素150吨, 微量元素肥料75吨, 根瘤菌48吨,调剂良种1.5万吨。1986年, 各类农技服务公司1 689个, 其中镇级1 603个, 县 (市) 级69个, 共经销化肥8 213吨, 农药3 793吨, 农膜1 256吨, 良种1 215吨, 床土调酸剂、生长素等4000吨, 经营额1 288万元。1988年全省各级农技服务公司共经销化肥31 223吨,农药3 914吨, 农膜2 125吨, 经营额达1.1亿元, 纯盈利300万元。
“八五”期间, 结合技术服务兴办经济实体有新发展。据不完全统计, 全省农技系统经营服务的经营额, 由 “八五” 初期的1.5亿元, 到1995年增加到4.5亿元, 每年以1亿元的速度递增, “八五”期间经营额共16.6亿元, 纯盈利8300万元。植保社会化服务已有省、市 (地)、县各级植物医院、植保公司、植保服务队等组织, 到1995年达1 580个, 兴办经济实体拥有资产1.5亿元, 流动资金6000多万元, 年经销化学农药占全省农药销售总量的1/3, 生物制剂、生物农药670吨, 经营药械14 500台件, 咨询人数达565万人。各级农业技术推广组织, 通过服务,不断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 不断改善服务条件和手段, 提高服务水平, 赢得了农民群众的欢迎和信赖,为全省农业生产发展起到促进和保证作用。
2.实行技术承包。1980年, 合江专署农业局学习外省经验, 与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合作, 对绥滨县大同公社民主大队15公顷水稻实行以化学药剂除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栽培技术联产承包, 经双方共同努力, 药剂除草效果达到95%。承包地块平均公顷产量2700公斤, 比定产指标每公顷增产679.5公斤,总计超产1万多公斤。1981年全省有156个市 (地)、县、社农业技术推广站进行技术承包试点, 共签订技术承包合同188份, 承包粮食、油料、甜菜、蔬菜作物1.28万公顷。1982年除个别县外, 普遍开展技术承包, 签订合同842份, 承包面积2.13万公顷。1985年承包面积5.33万公顷, 承包田普遍达到或超过合同规定的指标。但在技术承包中曾出现被承包者不愿支付提成费和农用物资不能保证供应等问题, 影响了承包者的积极性。1989年农业技术承包工作有了新的进展。技术承包由单一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承包发展为政、技、物结合, 多层次、多部门、多学科联合的集团承包, 全省集团承包面积为30.5万公顷。1990年省政府把农业技术集团承包做为科技兴农、实施 “丰收计划” 的一项重要措施。参加集团承包的17个县 (市), 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县同乡、乡同村, 分别签订承包合同, 面积、物资 (主要是化肥)、资金、技术四到户。全省集团承包68.13万公顷, 其中玉米25.5万公顷, 水稻11.67万公顷, 大豆0.9万公顷, 小麦13.9万公顷。通过合同, 分解落实到240乡、3 144个村、82万农户。各级财政、计委、农行、生产资料等部门, 对集团承包给予大力支持。省农行提供贷款8 275万元, 省、地、县三级财政筹集经费79.3万元, 省计委拨出专项化肥每公顷75标准公斤。集团承包的粮豆总产量达到35.4亿公斤, 新增产量9.7亿公斤。实践证明,开展农业技术集团承包有利于调动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 实现行政、技术、物资相结合,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推进科技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