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 官 称 | 员额 | 职 掌 | 官属或说明 |
国 务 院 | 外 交 部 | | | | 会议筹备处、关税特别会议委 员会;(6)法权讨论委员会、 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7)中 俄会议委员会。 |
内 务 部 | 总长 民治司司长 警政司司长 职方司司长 考绩司司长 | 一人 一人 一人 一人 一人 | 管理地方行政和选举、 救济、户口、土地、 警察、出版、宗教、卫 生等行政 | 本部1912年设民政、职方、 警政、土木、礼俗、卫生六 司,1913年设司如左。1914年 又增置典礼司。关于司员的设 置,于通则外置技正四人,技 士十人。部的直辖机关有: (1)筹备国会事务局等;(2) 赈务处等;(3)河务局等; (4)护军管理处;(5)京师警 察厅;(6)红十字会。 |
财 政 部 | 总长 赋税司司长 会计司司长 泉币司司长 公债司司长 库藏司司长 制用局局长 | 一人 一人 一人 一人 一人 一人 一人 | 总辖国家财务,管理会 计、租税、公债、币 制、专卖、银行等 | 本部1912年设赋税、会计、 泉币、公债、库藏五司。1913 年增设制用局。1914年裁制用 局,仍为五司。司员设置,于 通则外设驻外财政员一人,编 纂八人、技正三人、技士六 人。部的直辖机关有:(1)盐 务署、盐务稽核所;(2)全国 烟洒公卖局、全国烟酒事务 署;(3)国税厅总筹备处; (4)印花税处、(5)造币厂、 采金局;(6)中国银行;(7) 交通银行。 |
陆 军 部 | 总长 军衡司司长 军务司司长 军械司司长 军学司司长 军需司司长 军医司司长 | 一人 一人 一人 一人 一人 一人 一人 | 掌陆军行政事务 | 本部1912年设司如左。1914 年改军马司为军牧司,职掌 同。司员设置,于通则外置技 正四人、技士八人。部的直辖 机关有:(1)陆军监狱;(2) 陆军测量局。1927年张作霖的 军政府将本部改为陆军署,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