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经济分配
1955年,浙江农村有85. 0万农户、353. 5万人参加了合作社的统一核算分配。据对3 005个社的调查推算,当年参加统一分配的总收入为2. 98亿元,纯收入2.26亿元,其中上交国家税金0. 32亿元,提取公共积累0.08亿元,参加分配社员的平均每人分配收入52. 5元。到1957年,全省参加统一分配的农户增至498万户,分配人口达1 985.8万人,总收入达16.82亿元,其中用于生产费用2. 72亿元,上交国家税金1.83亿元,提取公共积累0.94亿元,分给社员11.32亿元,社员人均分配收入为57. 0元,比1955年增加了4. 5元,增长8. 6%,年均递增4.2%。
1955—1957年的农业合作化时期,农民收入水平在当时的农村经济整体实力较弱的情况下,仍有所提高,但大大低于1949—1954年间年均递增16.8%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