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曲折前进时期(1958—1983年)
1.公社化时期的社队企业。1956年农村实现了合作化。天津农村农业合作社开始兴办铁木器生产、农具修理、缝衣、制鞋等手工业小工厂、小作坊,形成初期的社队企业。1958年随着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全国兴起,天津农村兴办了一大批社队企业,掀起了大办工业、大炼钢铁的热潮。1958年5月,中共天津市委召开了地方工业会议,要求郊区工业应本着首先为农业生产服务,其次为国家大工业服务,为城市人民生活服务,为出口服务的方针,贯彻小型为主、社办为主的原则,基本上改变郊区工业与农业生产不相适应的状况。同年6月,中共天津市委根据河北省委指示,提出“鏖战一个月,办厂一万个”号召,要求各乡、社政治挂帅,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大搞群众运动。郊区的许多社员白天突击农活,夜间突击建厂,许多群众自动腾出房子作厂房,筹集资金办工厂,掀起了人人动手,家家献设备,户户投物料,全民办工厂的热潮。从1958年6月底到8月初,郊区乡、社、队共办工厂11 000多个,加上以前的1 100家,共有工厂13 000家,其中投入生产的12 171家。农村社队企业包括有色金属、金属加工、化工、建材、纺织、缝纫、食品、轻工、中小农具等多种行业。1958年全市农村工副业产值5 447万元,比1957年增长25%,1959年达到7 445万元,又比上年增长36.7%,创造了天津解放以来的最好水平。
2.社队企业的停滞与恢复。在“大跃进”中办起的工厂由于盲目性很大,不久就纷纷解体关停,所剩无几。从1959年起,农业连续遭受自然灾害,农村经济进入三年困难时期。农业的停滞使农村工副业生产资金、原料和产品销售都十分困难,社队企业的发展速度明显降低。1960年以后,农村工副业产值连续滑坡,1961年农村工副业产值下降到7 384万元,1963年又下降到7 136万元。在1960—1962年的3年调整时期,天津市有数以十万计的退职、退休技术工人返回农村,为农村社队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力量和有利条件。1963年,天津市发生特大水灾。为了支持群众开展生产自救,中共天津市委和市政府号召城市各行各业大力支援灾区,支援农业,并有组织、有计划地把一些生产项目下放到农村。天津市服装、针织、地毯、冶金、机械、化工等工业企业,相继在农村建立了一批加工点,并把一些不适宜在市内生产的工业加工项目如铸锻件、电镀、磨光、钢材改制等也扩散给农村,使社队企业的生产与城市工业联在一起,城郊型经济的框架初步形成。1965年,农村工副业产值达到9 497万元,又创解放以来的新纪录。
3.“文化大革命”中的社队企业。“文化大革命”的10年中,由于受到“左”的思想干扰,片面强调“以粮为纲”,把“围绕农业办工业”作为指导思想,对社队企业在政策上采取了“强化管理,增加限制”的作法,并被视为“走资本主义道路”而受到批判。但由于社队企业的发展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社队企业仍然显示出顽强的生命力,有着较大发展。到1969年,全市农村工副业总产值达到12 837万元,已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26.9%,工副业总收入达到18 233万元,已占农村总收入的38.6%。
1974年初,天津市成立工副业办公室,设在市革命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农村社队工副业的指导。全市各郊区县分别建立了社队工副业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区县工副业管理工作。全市212个公社,绝大多数建立了工副业管理站,负责本公社的工副业指导工作。工副业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统一在区县总编制中解决。1974年11月,市农委在静海县首次召开全市工副业工作会议。会议提出在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可以有计划地发展社队工副业,但严格控制社队工副业劳动力占用,对新办企业要严格审批。1976年,全市各公社普遍有了社办企业,3/4的生产大队有了队办企业。社队企业总数已达到4 321家,其中社办企业507家,大队办企业3 814家。从业人员总数22.9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5.37%。社队企业总产值完成4.61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7.1%,社队企业固定资产原值达到2.2亿元,社队企业总收入完成2.94亿元,占农村总收入的35.3%。社队企业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支援了农业生产。1974—1976年,社队企业利润总额7.82亿元,其中用于农民分配1.45亿元,用于支农资金3.5亿元。农村用社队企业提供的资金,购置了化肥、农药、拖拉机、农机具、大牲畜等农业生产资料,修建排灌沟渠、机井泵站等水电设施,在一定程度上支援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4.社队企业发展的历史性转折。粉碎 “四人帮”后,1977年5月天津市召开了首次社队企业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大力发展社队企业作为加速农业机械化、高速度发展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求城市各行各业大力支援,城乡共同努力,把社队企业蓬蓬勃勃地进一步搞起来。为了加强对社队企业的领导,天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社队企业领导小组,负责定期研究社队企业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机构,设在市农委的副业办公室,负责管理养殖、种植性质的社队企业,以及劳务、运输,生产队和社员的家庭副业; 在工交口建立社队工业局,负责管理加工生产、采矿性质的社队企业。同时,农村各区县成立社队企业办公室和社队企业局,两块牌子,一个机构。1977年6月,市社队工业局成立。1979年7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决定 (试行草案) 的通知》,对发展社队企业的重大意义、发展方针、经营范围、调整规划、税收政策、劳动制度、经营管理、管理机构等18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1980年2月,中共天津市委决定建立天津市人民公社企业管理局,作为管理全市各类社队企业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社队企业的路线、方针、政策; 制定和执行社队企业生产的年度计划及长期发展规划; 组织城市大工业和社队企业挂钩; 管好归口产品和分配给社队企业的物资、资金; 协调有关部门关系,疏通产、供、销关系。天津市人民公社企业管理局成立后,原天津市社队工业局同时撤销。市人民公社企业管理局成立后,加强了对全市社队企业的宏观管理,改变了过去 “多头” 管理的局面。在政策上,取消了限制社队企业发展的一些规定,如从事工副业劳力不得超过15%,工副业利润不得直接参加分配,生产队不准办工厂等,调动了农民兴办社队企业的积极性。社队企业发展的实践,否定了一些同志提出的社队企业是“以小挤大,以落后挤先进,与大工业抢原料、抢市场” 等错误认识,肯定了社队企业在天津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到1983年底,全市社队企业已发展到4 811个,比1976年增加490个;从业人员达到42.73万人,比1976年增加19.8万人; 社队企业总产值完成17.89亿元,增长了2.88倍,平均每年递增20%以上; 社队企业总收入完成15.68亿元,增长了4.3倍,平均每年递增26%; 社队企业固定资产总额达到7亿元,增长了2.18倍。
这一时期,社队企业发展的特点:
❶初步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产业一齐上的局面。在社队集体企业发展的同时,生产队办企业和农民联户办企业开始兴办,据不完全统计,生产队办企业已有582个,农民联户办企业已有1 384个。在社队企业的产业结构中,以工业为主,有冶金、石油、化工、机械、建材、食品、纺织、缝纫、皮革、造纸、文教用品等13个工业部门,4244个企业,占企业总数的88%。从业人员36.68万人,占人员总数的85.84%,完成总收入14.62亿元,占社队企业总收入的93.24%。社队交通运输企业有29个,从业人员1 873人,完成总收入784万元。社队建筑企业415个,从业人员5.53万人,完成总收入1.17亿元。
❷城郊型经济的框架初步形成。为城市工业加工配套的产值占社队企业工业总产值的69.37%,已初步形成了一批以城市工业为龙头,社队企业为龙身龙尾的专业化生产体系。如市针织工业公司1982年全年产量9 719万件,其中7 276万件的缝制任务由社队企业承担。1983年,社队企业生产服装2 804万件,占全市产量的39.2%,地毯43.8万平方米,占37%; 皮鞋742万双,占41.7%;工矿配件1 079万吨,占45.4%; 机制砖29.7亿块,占75%。
❸外向型经济开始起步。社队企业中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已有400家,出口产品产值已达2.28亿元,占社队企业总产值的12.76%。主要出口产品有中小农具、工具、工业品、食品、金属制品、化工产品、土特产品等。社队企业生产的“雄鸡”牌锄头、镀锌焊管等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享有一定声誉。
❹社队企业开始走上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生产的道路。社队企业开始重视各类人才培养,仅1980—1983年,全市就开办各种类型培训班1 100多期,培训各类技术和管理骨干6万多人次。社队企业还加强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联系,建立合作关系,承接了一些科研成果。社队企业生产的金属硅、高纯度硬脂酸钙、抗氧剂、有机膨润土等产品,都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❺社队企业改革开始起步。农业实行以承包为主的经济责任制后,社队企业也实行了以大包干为主的经营承包责任制,扩大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调动了广大经营者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增强了企业发展的活力。社队企业实行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外部承包:有大包干、按利润比例分成、超利润分成等形式;二是内部承包:有几定几奖责任制、浮动工资制、标准工资定额超产奖励制、定额计件工资制等。截止到1983年底,全市已有93%的社队企业实行了不同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