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明村(镇)建设
1.文明村(镇)建设内容。1983年,中共广东省委确定了文明村(镇)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六抓六治六变”,即:一抓生产发展,治穷变富;二抓思想教育,治旧变新;三抓文化科学,治愚变智;四抓社会秩序,治乱变安;五抓服务质量,治差变优;六抓环境建设,治脏变美。它体现了文明村(镇)建设的两个特点:一是以物质文明为基础,以精神文明建设为主要标志;二是以多种活动相结合,形成一个具有整体功能的综合治理系统,从而在改造农村面貌,提高农民素质上,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2.文明村(镇)建设标准和要求。1984年,中共广东省委总结各市县的经验,制定广东省文明村(镇)建设的“十好”标准。这“十好”是:
❶村容村貌好;
❷党风好;
❸民风好;
❹社会治安好;
❺文化生活好;
❻教育和科学普及好;
❼完成任务好;
❽计划生育好;
❾生产生活好;
❿军民关系、工农关系、民族关系好。1986年,中共广东省委根据新的形势,进一步提出六项原则要求:
❶改革、开放、开拓、创新精神好;
❷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好;
❸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好;
❹教育科技和文化事业发展好;
❺党风民风和社会秩序好;
❻环境建设和文明礼貌、优质服务好。各县党组织把省委的“十好”标准和六项要求作为检查、评比、奖励的依据,严格把关,使文明村(镇)活动扎实开展。
3.文明村(镇)创建办法。层层办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是各地建设文明村(镇)的重要办法。各地办点,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精神文明建设有量化要求,纳入基层干部岗位责任制,党委书记带头抓,集中精力抓,常委结合分管工作主动抓,文明村(镇)不断出现。1990年,中共广东省委、肇庆市委抓住四会县罗源镇这个先进点,在《南方日报》作了连续报导,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罗源镇的经验迅速推广到面上,形成你追我赶创先进的热潮。到1991年年底,全省涌现了4 613个文明村(镇)。如南海县的江头村、瀚林村,深圳市福田区的水围村,翁源县铁龙镇,河源市康禾镇,东莞市长安镇和龙眼村,普宁县秀陇村,陆丰县乌坎村,惠东县六和村,潮州市凤凰镇,中山市小榄镇,汕尾市红草镇新村,阳东区双捷镇草朗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