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二) 收购政策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二) 收购政策 (二) 收购政策天津市对收购禽类制定了奖励政策和收购措施。1961年规定:凡国家不供饲料的交售0.5千克毛鸡、湖鸭奖原料1千克、1.75千克,填鸭以2.5千克毛重为标准奖原粮10千克;凡与市禽卵公司签订合同的专业队,按人员计算,每人每月供应白酒0.5千克,纸烟3盒。1962年市政府颁发《关于近郊几种农副产品收购和奖售的几项规定》,对交售鸡、鸭各规定了两种奖励办法,可任选一种,交售鸡毛重0.5千克,奖售饲料0.75千克,或按收购价格计算每10元发给“郊区日用工业品购货证”25张;交售鸭毛重0.5千克奖售饲料1.75千克,或按收购价格计算每10元发给“郊区日用工业品购货证”8张。1978年市计委规定“凡国营农场、公社、大队和商办养鸡场,交售一等活母鸡贴补到1元。12月市粮食局、二商局规定:收购国营、集体和社员的活鸡,0.25~0.5千克的雏鸡每只补售专项育肥饲料粮0.5千克,0.5~1千克成鸡,每只补售1.5千克,1千克以上成鸡、鸭每只补售2.5千克。1979年对补售专项育肥饲料粮进行了调整,凡社员个人和生产队交售的家禽停止补售专项育肥粮,生产大队、公社、国营鸡场交售的家禽仍执行原专项育肥粮办法,1981年对收购的家禽不再执行补贴,一律按议购成交。历年家禽购销情况见表5-2-3。 表5-2-3 天津市历年家禽购进调入情况表 单位: 万只
☚ (一) 购销情况 五、蛋品购销 ☛ (二) 收购政策 (二) 收购政策1. 调整收购价格。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有关部门对蚕茧收购单位、管理办法等作了规定,并适当调整收购价格,改变丝价与蚕茧生产成本倒挂现象,使茧粮比价相对合理。1957年,省规定44个县市为计划收茧地区,所产蚕茧不分品种、类别概由当地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或委托丝厂门市收购,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一律不准进行任何方式的购销活动。同时,继续提高蚕茧收购价格。 表5-2-17 蚕茧收购情况 单位: 万吨
☚ (一) 收购形式 七、生猪购销 ☛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