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探索时期1957—1966年
这一时期,山东省遵循毛泽东同志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社会主义教育方针,进行了旨在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需要的教育实践。有关部门围绕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对实行半工半读制度、促进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等重大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但也出现过某些偏差。
1958年,山东省农村各类学校贯彻“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把农业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广泛开展了勤工俭学活动。采取了“国家与农业合作社,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全日制学校与半工半读学校,学校教育与个人自学,免费与民办公助”五个并举的教育形式。1958年,山东省开始创办农业中学、半工半读学校、劳动大学、业余农业专业班等。据1965年统计,全省拥有半工半读高等学校4所,半工半读中等学校55所,共有在校生3万余人;全省农业中学约占农村中等学校在校生总数的35%,城乡职业学校在校生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达41%;工读小学全省有7. 71万所,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4.1%,基本改变了学龄儿童入学率低、贫困农民子女入学率低、女童入学率低的“三低”现象。1958年,山东还创办了“红专学校”,工农教育的规模有了明显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