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太阳能、风能利用
开发利用太阳能新技术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1984年起在喀什、和田、克孜勒苏、阿克苏、昌吉、塔城、伊犁等地州的18个市、县,推广聚焦蝶形太阳灶、太阳能热水器、光电源和太阳能采暖房等新能源技术。到1995年,全区推广蝶形太阳灶2 500台、太阳能光电源1 189套。阜康种羊场建成一座5千瓦太阳能光电站。巩留县阿尕尔森乡、鄯善县地坎乡分别建起太阳能光电村,家家用光电照明、看电视。全区推广太阳能热水器5万平方米、太阳能温室和塑料大棚1 222公顷,修建被动式太阳能采暖房2 000多平方米,建成各种太阳能干燥装置,总采光面积约264余平方米。每年按8个月使用计算,全区利用太阳能折合节能达9. 62万吨标煤。
风力发电是边远农牧区解决用电难的有效途径。已在塔城、新源、额敏、吉木萨尔、巴里坤等地推广FD-100型风力发电机3 700架,装机容量410千瓦,年发电达44. 6万千瓦小时。吉木萨尔县老台乡牧业村,额敏县二道桥乡各建起一个风电村,安装81架风力发电机,用于生活照明和收看电视,给农牧民生活带来了方便和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