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土地执法检查
土地管理部门建立以来,各级人大、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先后组织了若干次土地执法监察活动。
1.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1987年11月开始的全省非农建设用地大清查,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时间最长、投入人员最多的一次土地执法活动。全省93万人参加清查,培训骨干36万人。共查出各类违法占地案件160余万宗、面积9.33万公顷;依法收回土地6000公顷,退地复耕4700公顷,罚款850万元。
2.越权批地检查。根据国务院国发[1990] 8号文件要求,全省于1990年进行了清查越权批地工作。共发现越权批地1.7万起、面积1 000公顷。另查出各类违法用地4000多起,非法占地近1000公顷。
3.《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1991年11—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河南省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此之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廷积率有关人员赴平顶山和南阳进行了土地执法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城乡土地、地政统一管理的体制,促进了土地监察执法工作,加快了地方性配套法规的出台步伐。
4.开发区和城镇建设用地检查。1993年2—4月,省土地管理局会同计经委、建设厅、监察厅等部门组织了全省开发区和城镇建设用地大检查。全省县以上原设立开发区162个,规划占地6.6万公顷。经清理检查,核减为83个,总规划面积3.4万公顷,起步区0.6万公顷,已开工占地0.2万公顷。通过检查,初步澄清了全省各类开发区和城镇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为遏制“开发区热”,落实宏观调控战略决策奠定了基础。到1993年7月全省县以上开发区已核减为63个,总规划面积3.067万公顷。
5.各类建设用地检查。1993年10月20日省政府发出[1993] 167号明传电报,决定对全省各类建设用地进行清理检查。在全省普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政府组织省直8个厅局,对郑州、南阳等7市地进行重点抽查。据查,1992—1993年,全省各类建设占用土地2万公顷,其中依法审批用地1.16万公顷。查出各类违法用地8300余宗,3567公顷。自查自纠已收回用地625宗、62.4公顷,复耕371宗、173.67公顷;补办用地手续2346宗,623.27公顷。
6.非农业建设闲置土地清理检查。1995年初,河南省土地管理局在全省部署非农建设闲置土地清理检查。通过清查,全省非农建设闲置土地1 015宗,1 281公顷;已复耕207宗,308公顷;限期开发510宗,421公顷;调整利用69宗,39公顷。经过清理,减少了闲置土地造成的资源浪费,纠正了违法行为,增强了耕地保护意识,提高了土地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