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同心流通试验区
同心县是宁夏南部山区的一个回族聚居县,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基础很差,是国家列为“三西”地区的贫困县之一。198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同心回族群众历史上就有靠经商致富的传统,批准建立同心流通试验区。198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又批准实行7条优惠政策;❶允许皮毛绒、发菜、计划外木材放开经营,国营、集体、私营、个体企业均可上市、区外远销;
❷放宽工商管理政策。生产性公司、商业性公司、零售经营业、技术服务公司等注册资金额降低50%。县上有权审批羊毛、羊绒出境;
❸除国务院规定的20种产品不能减税外,县上可根据实际需要,减免本地企业和外地在同心兴办企业的产品税。对收购绒毛的单位和个人可在50%的幅度内减征产品税;
❹县上可试办股份制金融组织,开办存贷业务。银行放宽金融管理制度,外地汇入同心的资金,银行保证兑付;
❺鼓励发展个体经济,去掉个体工商户营业用章上“个体经营”字样。允许个人充当经纪人,发给营业执照;
❻扩大地方外贸经营权,县上成立外贸公司,受自治区经贸厅指导。国营、集体和私营企业可委托外贸公司与口岸和外商洽谈业务,外贸公司可实行代理制扩大业务范围。外汇收入除按有关规定上交中央和留给创汇企业的部分外,其余全部由公司支配使用;
❼可以多渠道集资建设市场,收取的设施费按投资比例分成。
7条政策使农民进入市场,全县30%的劳力从事商品流通。以农民为主体,产加销一体化的绒毛、发菜两大专业批发市场,已跻身于全国大型农贸市场行列,年成交额分别超过2 000万元和1 000万元。集市贸易成交额达1亿元,比1987年增长2.6倍,流通税收426万元,占县财政收入的62%。一个能辐射县内外100万人口的同心大市场基本形成。全县20%的农户靠流通富裕了起来,40%的农民靠流通解决了温饱,年纳税1万—10万元的经商农民就有61户。农民拥有载重汽车310辆,小汽车80辆,摩托车、小型拖拉机、电视机、收录机、缝纫机百户拥有量分别为3.3辆、11.6辆、29.3台、33.2台、47.1台。农民的经济生活和精神面貌都发生了显著变化。同心流通试验区为宁夏南部贫困山区农民的脱贫致富提供了宝贵经验。1993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同心流通试验区的政策同样适用于宁夏南部山区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