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股份合作经济, 是把股份制引入合作经济中, 形成股份式的合作经济。它的根本特征是: 企业资金按股形成, 企业利润按股分配, 职工工资按劳分配, 企业决策权按人分配, 一人一票。它是以入股方式把分散的属于不同所有者的资金集中起来, 实行统一使用, 共负盈亏, 按资分配与按劳分配相结合。企业资产归参股者联合所有, 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具有股份制的特点。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黑龙江省出现了一批以各种专业户为主体, 联合兴办企业为主的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到1991年末, 全省共兴办多种形式的联营、合作企业有5 538个, 拥有固定资产原值6 806万元,从业劳动力32 272人, 总收入30 776万元, 其中属于股份合作性质的乡村企业约占1/4。如牡丹江市郊区铁岭三村, 1985年以来, 先后办起7家股份合作企业, 1991年末已形成固定资产24万元, 总产值达502万元, 上缴国家税金13.8万元。
1.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大体有如下四种:
❶群众个人投资入股。即由能人牵头,农民各自以资金、实物、技术等入股, 按照协议规定, 自愿组织, 合股经营。入股农民既是企业的劳动者, 又是股东。
❷个人与集体共同投资入股。企业集体股份大部分是以场地、厂房、电源、设备等作价入股, 入股者按股分红, 股东不一定都是职工。
❸个人、集体和社会共同投资入股。企业中既有农民个人和集体的股份, 又有社会人员的股份, 按股分红, 投资主体属于多元结构。
❹企业与企业间参股经营。这类企业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前提下, 突破行业、地区和所有制的界限, 以资金、技术、设备、厂房、土地等生产要素作价入股, 形式多样, 具有明显的联合性质。从股份形成看, 主要有资金股、劳动股和技术股3种, 其中资金股所占比重较大。
农村股份合作企业大部分建立了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 为主的民主管理制度, 股东是企业的主人, 权力大小由股份多少决定,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企业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企业内部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和承包经营责任制, 厂长 (经理)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 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领导生产经营活动, 有充分的人事任免权、生产指挥权和职工奖惩权。
2.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的作用。❶促使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 广大农民要求尽快致富的愿望十分迫切, 但由于资金、人才、技术等因素的制约, 一些急需开发的生产项目得不到及时开发或不能获得规模效益。农民股份合作企业的产生, 开辟了一条灵活、迅速、有效的融通渠道, 使社会上和农民手中的闲散资金, 剩余劳动力以及人才、技术、资源等生产要素按照经济规律合理流动和组合, 形成新的生产力。据统计, 仅牡丹江市郊区铁岭三村和哈尔滨市道外区的14家股份合作企业,就吸收资金262万元, 引进先进技术8项, 机械设备31件, 技术人才22人。
❷促使企业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三方利益有机结合。农村股份合作企业采取按劳取酬、按股分红的办法, 将股东和职工的切身利益与企业的经营好坏、盈利多少直接联系起来, 入股者既是生产者, 又是股金和利润的支配者, 他们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 因而时刻关心企业的经营活动。这样, 企业集体经营的优越性和个人生产积极性都得到充分发挥, 企业的建设和生产效益显著提高。
❸促使消费基金向生产资金转化。农村股份合作企业的兴办, 不仅可以通过以资代劳的方式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 而且还可以通过投股分红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红利, 吸引人们购买股票, 把消费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这一方面扩大了发展乡镇企业投资的来源, 对解决乡镇企业发展资金不足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另一方面还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消费基金的膨胀,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
❹有助于城乡横向联合,促使乡镇企业进入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的轨道。如东宁县三岔口镇糖甙厂、人参加工厂, 就是通过与哈尔滨市有关单位横向参股吸收资金, 共同经营, 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扩大市场占有量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