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体育受到严重挫折阶段“文化大革命”10年
1969年2月,上海郊区各县体委停止了一切业务活动,由各县人武部派出军事接管小组接管,干部到“五.七”干校劳动。直到1973年撤销了军事管制,恢复了县体委建制。这个时期的农村体育,主要是以公社为单位在较为广泛的基础上开展起来的。上海县的塘湾公社、金山县的山阳公社、南汇县的大团镇是这个时期的先进代表,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受到国家体委的表彰。塘湾公社的“扁担操”和女青年的集体剑等活动,数次在上海市万人体育馆表演。上海市从1974年开始的每一届的群众性迎春长跑比赛,郊区的成绩都超过市区。嘉定县江桥公社农民长跑队连续三届(1975—1977年)获团体冠军,第二、三名也是郊区农民队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