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省范围内掀起组建人民公社运动
1958年9月10日,《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公布。河北省委也发出了《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指示》。一方面大力宣传人民公社的优越性;一方面紧密结合生产,采用 “上动下不动” 的办法,在全省搭起人民公社的架子,掀起了人民公社运动的高潮。经过两个月的时间,全省农村就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将原有的42 000多个农业社分别合并成为953个农村人民公社,参加公社的农户达全省总农户的99.96%。公社的规模: 小公社有数千户,大公社达2万多户,平均每社8 874户,比原来的农业社规模扩大了4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