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个月实现人民公社化
人民公社化运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 还是比较突然的。但它却是早已出现的“并社升级”思想的发展。1958年7月16日出版的《红旗》杂志, 透露了毛泽东同志关于人民公社的设想, 但谁也没有预料到来得那么快。1958年8月15日, 省委发出的《关于合并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 (草案)》也只是提出, 将全省现有3.2万多个合作社, 大体并成1万个社, 平均每社约300户。其中关中平均600户, 陕北、陕南平均200户上下。
1958年7月27日, 西安市雁塔区山门口乡将18个农业社(共2 472户)合并为“东风人民公社”, 这是全省最早出现的一个人民公社, 也是全国最早成立的少数人民公社之一。8月25日, 省委召开电话会议, 根据中央北戴河会议《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精神, 要求“秋收前各县都要试办”, “争取今年秋冬全省基本公社化。”实际上, 各县根本没有搞什么“试办”, 而是一哄而起, 从8月中旬到9月中旬,短短的一个月时间, 全省就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在原来3万多个农业社的基础上, 合并建成了1 673个人民公社, 入社农户323.3万户, 占全省总农户的99.2%, 每社平均1 932户。其中1 000~5000户的1 000个, 5000~10000户的105个, 万户以上的27个。
由于头脑越来越热, 1958年12月, 又进一步并大社,并大县。把全省102个县市, 调整合并为52个县、市, 同时, 人民公社也合并为682个。
初建起来的人民公社, 为了体现具有共产主义萌芽的性质, 大多实行了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据1958年10月统计, 全省有741个人民公社实行了“吃饭不要钱”, 占公社总数的60%。其中有68个公社宣布实行包吃、包穿、包上学、包婚丧、包养老、包看病、包看戏和看电影等基本生活需要的供给制。大荔县把全县7个公社合并为1个公社, 包括工人、农民、干部、学生、市民等共17.6万多人,全部实行所谓的供给制。这一年人民公社的年终分配情况是, 按合并后的大公社计算, 实行伙食供给的517个社, 粮食供给制的114个社, 仍然按劳动工分分配的51个社; 大公社以统一分配或统一扣除后按原小公社分配的为105个社, 公社给各小社确定不同扣除比例以小社为单位分配的577个社; 各项扣除一般占总收入的50%, 少数社达60%, 以纯收入区分积累与消费的比例, 大体是3:7。从后来了解的情况看,实行了供给制的地方, 工资制 (按劳分配) 部分, 并没有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