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刹、评、创”活动
为了解决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思想政治工作“进不了村、入不了户”的问题,浙江省农村从1987年开始,普遍开展了“刹、评、创”活动。刹,就是狠刹赌博、封建迷信、婚事丧事大操大办歪风;评,就是评双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创,就是创文明村镇活动。实践证明,开展群众性的“刹、评、创”活动,适应了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新形势,是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好帮手,它起到了农民群众在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上不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作用,有利于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改变农村社会风气,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经济的发展,受到了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欢迎和肯定。
1987年10月,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妇联、浙江省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浙江省总工会、共青团浙江省委联合在余杭县临平镇召开了全省刹“三风”、创建文明单位、“五好”家庭工作会议。会议就刹住浙江省一些地方存在的聚众赌博、封建迷信和婚嫁丧葬大操大办这三股歪风问题,统一认识,交流经验,研究、落实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部署了1987年冬、1988年春在全省城乡深入开展以刹“三风”为重点的移风易俗活动。
这次会议之后,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农村移风易俗活动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成效。据1988年底统计,全省共查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1万多起,拆毁或改造滥建的庙宇和坟墓3 000多座,收缴、销毁赌具和迷信用品2万多件,使全省农村的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一度有所收敛;有12万户家庭的婚丧事做到了新办简办,丧葬改革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与此同时,全省8 000多个省、市(地)、县三级文明村镇和214万户“五好”家庭也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在移风易俗活动中,嘉兴、绍兴等市把开展刹“三风”同评“三户”、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思想政治工作直接渗透到农户中,有力地推动了评“三户”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海盐、平湖、嵊县等县,评出的 “三户”都占总农户数的95%以上。为了争取评上“三户”,许多农民都积极主动地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农村中的赌博、打架、封建迷信活动和违章建房等现象也大大减少。1988年12月,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等9个省级部门,联合推广了绍兴、嘉兴两市农村的“刹”、“评”、“创”活动的做法和经验,使全省农村的“刹、评、创”活动得到广泛地开展。
1989年开始,全省农村的 “刹、评、创”活动有了新的扩展。
❶与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结合起来。首先是解决社会主义方向,增强广大农民的国家观念、集体观念,落实收缴承包款、执行义务工制度等等,使这些内容具体化地进入到每家农户;
❷为农村民主评议党员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使党员干部真正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❸ 与办实事结合起来。许多农村通过“刹、评、创”活动,解决了多年来拖欠款难收问题,并用收起来的拖欠款修了机耕路,建了水电站,深受农民群众欢迎。
到1990年下半年,全省已开展“刹、评、创”试点的乡 (镇) 占总数的95%以上,已经开展过这项工作的行政村达70%左右。开展这项活动的村镇,绝大多数农户都喜气洋洋地钉上了“双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的红牌牌。对少数评不上“三户”的农户,许多地方还具体落实了帮教措施,并辅之以一些必要的行政制约手段,督促他们限期改正。这样,使农村的正气得到扶植,歪风受到抵制。农户家庭成员为了争取本户的集体荣誉,互相监督,互相帮助,使遵纪守法,爱党、爱国家、爱社会主义变成了农民群众自觉的行为。
浙江省在农村开展“刹、评、创”活动的经验,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和兄弟省市的肯定,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精神文明报》和《文明向导》、《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村镇》等杂志上都作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