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坚持扶贫攻坚,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对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树立“协同发展思想”,处理好浙东北与浙西南、沿海与内陆、城市与乡村三大关系;接受“非均衡开发思想”,促进生产要素由内陆向沿海、由乡村向城镇、由山区向河谷盆地流动,发挥规模经济效益;树立起“环境保护和持续发展思想”,通过各级农村中心地的培植和建设,引入城市功能,重组乡村人口的空间分布结构,减轻落后的生产和生产方式导致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恶化问题。增强山区经济意识,打破山区的封闭状态,提高山区对外开放程度。建设一批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山区的基础设施项目,并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予以特殊支持和照顾,扶持山区农产品等原材料加工工业,增强山区与城市及沿海发达地区的合作和联系,并探索异地开发,易地扶贫、移民脱贫、下山脱贫等办法,解决山区贫困问题。“九五”期间,计划安排专项扶持资金1亿元。另外,省农业银行等四家金融部门,每年各安排给每个贫困县的扶贫款,从现在100万元的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增加,重点扶持贫困县的工业技改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