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高级社的整顿巩固
在初级社向高级社的转变过程中,由于步子太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单一,规模过大。因此,相当一部分合作社出现了经营管理不善,收益分配不合理,财务账目混乱,干部作风不民主,部分群众对高级社明显地表现出怀疑和不满。针对这些问题,中共浙江省委于1957年1月20日至27日,召开了全省地、市、县委书记以上干部会议,要求在1957年对每一个农业社都要进行1—2次的整顿工作。遵照省委的指示,各地从搞好生产、增加收入着手,对所有的高级社进行了整顿,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❶处理好合作社集体经营和社员分散经营的关系,凡宜于统一经营的划归生产队经营;凡宜于分散经营的,划归社员个人经营;
❷划分社务管理委员会和生产队的管理职责,发挥生产队的积极性,普遍建立和健全“三包一奖”责任制;
❸帮助做好农业社的决算分配工作;
❹对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进行整顿;
❺加强合作社的组织建设,规模过大、不利生产的社重新分开;
❻按照高级社示范章程的各项规定,正确处理社内的互利政策,重点是纠正压低林木报酬的偏向。到4月份,全省3万多个农业社有85%结束了第一遍整顿工作。通过整顿,社员思想渐趋稳定。5月,省委制定了《1957年整顿巩固农业合作社的规划》,要求全年都要结合生产和分配,分季分段进行整社。整社的方法:
❶总结先进,树立样子,组织推广;
❷健全乡的合作网,定期交流经验;
❸组织力量具体指导,派工作组帮助三类社扭转局面。7月,省委召开全省县委书记会议,学习毛泽东《1957年夏季形势》文件,统一认识,在全省农村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从省、地、县抽调了1万名干部组成工作队,分赴1937个乡,进行基层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试点工作。通过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贯彻执行农村阶级路线,开展以粮食工作和合作化为中心的两条道路大辩论,力求从思想政治上巩固刚刚建立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年5月,中共永嘉县委副书记李云河为了探索解决农业社内干活一窝蜂问题,派干部到燎原高级社进行包产制的试验,创造了“包产到户”的生产管理责任制。这是我国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试验。中共永嘉县委肯定了燎原社“包产到户”的经验,并且决定在全县“多点试验包产到户”,全县有50%的农业社推行了“包产到户”责任制,周围的乐清、瑞安和平阳等县也有1 000多个农业社实行了这个办法。到1957年10月,“包产到户”的做法遭到严厉批判,绝大多数农业社的“包产到户”被强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