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沙江流域农业综合开发区
1993年12月27日经省政府办公会议决定并报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同意,于1994年开始启动云南省第二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区。开发范围逐步扩大到云南金沙江流域的迪庆、丽江、大理、楚雄、昆明、曲靖、昭通等7个地州市的中甸、丽江、华坪、永胜、宁蒗、鹤庆、宾川、祥云、洱源、姚安、楚雄、禄丰、元谋、永仁、富民、禄劝、安宁、嵩明、寻甸、会泽、罗平、马龙、陆良、东川、鲁甸、昭通、永善、巧家等28个县(市)。
1994年,国家首先批准实施了为期3年的金沙江中游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项目区包括宾川、丽江两县所属9个乡、37个村,项目总投资5 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 5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1 500万元,群众自筹500万元,农行专项贷款1 500万元。完成改造中低产田2 666.6公顷,营造防护林140公顷,草场改良166.6公顷,新增粮食864万千克,油料60万千克,肉类30万千克,水果250万千克。
1995年,在实施金沙江中游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的基础上,国家进一步加大了金沙江流域农业综合开发的力度,批准实施了金沙江流域农业综合开展新建项目开发区,包括:中甸、丽江、永胜、宾川、洱源、元谋、姚安、嵩明、寻甸9个县(市),项目总投资7 53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1 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 112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贷款1 950万元,自筹资金870万元,其他资金100万元。完成改造中低产田1.16万公顷,造林1 333.3公顷,改良土壤5000公顷,新增灌溉面积2266.6公顷,改善灌溉面积4 600公顷,新增粮食3.81万吨,糖料8.4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