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三)金沙江流域农业综合开发区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三)金沙江流域农业综合开发区 (三)金沙江流域农业综合开发区1993年12月27日经省政府办公会议决定并报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同意,于1994年开始启动云南省第二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区。开发范围逐步扩大到云南金沙江流域的迪庆、丽江、大理、楚雄、昆明、曲靖、昭通等7个地州市的中甸、丽江、华坪、永胜、宁蒗、鹤庆、宾川、祥云、洱源、姚安、楚雄、禄丰、元谋、永仁、富民、禄劝、安宁、嵩明、寻甸、会泽、罗平、马龙、陆良、东川、鲁甸、昭通、永善、巧家等28个县(市)。 ☚ (二)滇西南农业综合开发区 四、热区开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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