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规范整改农村电网
改造农村集体资产的低压电网。依靠地方政府,发动群众,自筹资金、材料,巩固一类、提高二类、重点整改危及安全用电的三类线路。1980—1995年共改造低压三类线路28. 9万公里,提高了农村低压电网健康水平。
全面启动扶贫通电工程。1990年底,全省尚有571个行政村和199万农户未用上电,村、户通电率分别为98.5%和88. 2%。为了尽快改变这一与全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状况,各级电力部门依靠当地政府,调动无电地区乡、村和群众办电积极性。19911993年,省电力局从农电更改资金中抽调800万元、华东电业管理局支持100万元,解决了一批电源附近的无电村和无电农户的通电问题。1994年底,全省还有339个村约100万农户尚未通电。主要分布在徐、淮、盐、连等7个地区46个县(市)区的老、山、边、穷地区,通电难度大、自筹能力差,不采取特殊政策,难以用上电。省委、省政府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出台了相关政策,即在全省除照明外全口径用电量每千瓦时加征六厘钱(含税),作为扶贫通电专项资金。1994年12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实施扶贫通电工程动员大会,公布了 《江苏省扶贫通电实施管理办法》,总目标是:到1997年底,全省无电村和无电户的通电率分别达到100%和99%以上。为确保扶贫通电工程尽快实现,1995年投入资金36 497.5万元(其中省扶贫通电资金补助24 323万元,电力部门更新改造资金补助1 126万元,市、县、乡 (村)政府筹措11 048.5万元),用于高、低压线路和变电设备建设,农户室内用电装置费用由农户自筹、每户约250元左右,共完成了239个行政村和35万农户的通电任务。至1995年底,全省村和户通电率分别达到了99. 72%和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