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现金收入
农民现金收入是反映农村商品化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农民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商品经济。1992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520.47元, 比1983年增加361.70元, 增加2.28倍,平均每年递增14.1%。农民现金收入主要包括从集体得到的现金收入, 家庭经营现金收入和其他非生产性现金收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民从集体得到的收入主要是现金收入。1992年,农民人均从集体得到的现金收入为14.63元,比1983年增加8.9元,增长155.32%。家庭经营项目的扩大,使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大幅度上升,1983年农民家庭经营收入238.07元,到1992年增加到658.02元,1992年比1983年增加419.95元,增长176.39%, 占总收入的比重也由85.7%上升为9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