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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三)植树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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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三)植树造林

(三)植树造林

1. 用材林。福建省人工林中用材林比重最大。现有人工用材林林分面积161.41万公顷,占人工林分面积的89%;蓄积量9368.51万立方米,占人工林分蓄积的94.8%;人工营造的用材林中,杉木、马尾松比重占85%以上。
用材林的营造工作,在互助合作时期,就有计划、有重点地得到发展。在荒山集中连片、立地条件好的地方创建了一批国有林场,营造用材林面积逐渐扩大。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提倡社队办林场、耕山队,建设用材林基地。全省以闽江、汀江、九龙江的中、上游35个县(市)为营造用材林重点地区。经过规划,相对建设12大片用材林基地, 规划面积达76.3万公顷。70年代中期, 重新规划建立以杉木为主的用材林基地580片,总面积173.3万公顷。当时强调以杉木为主,集中连片而不注意适地适树,据检查,基地内用材林生长较好的占57.1%, 生长差的占31.6%, 报废的6.3%。80年代调整布局,加强重点,历经3年的造林技术设计,共规划用材林基地151.7万公顷。实施“三五七”造林绿化工程, 加快了用材林基地的建设。至1993年,全省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中,已有59.5万公顷的林分生长量达到省地方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 基本完成用材林基地建设任务。
国有林场、林业采育场在建设林业基地中发挥了骨干示范作用。国有林场营造的60多个用材林树种,注重集约经营, 每公顷平均蓄积量达到84.5立方米,比一般人工用材林每公顷蓄积58立方米高45.6%。
2.防护林。福建东南部沿海地区历史上风沙海潮灾害频繁。50年代初,沿海沙荒面积近5万公顷。东山、平潭等岛屿曾有“一夕风起沙涌,田庐尽墟”、“一夜沙埋十八村”等记载。新中国成立后,以治理危害最为严重的流动沙丘为重点,从围竿(墙)设障,种草固沙,发展到乔、灌、草并举,营造以木麻黄为主体的沿海基干林带。东山、漳浦、晋江、惠安等县开展沙荒木麻黄客土造林和带宿土造林试验, 为全省大面积治沙造林取得成功经验。1958年,东山县委书记谷文昌带领全县人民“上战秃头山,下战飞沙滩”,掀起气势磅礴的治沙造林运动,3年就营造木麻黄沙荒防护林783公顷,建设百行基干林带10公里,公路两旁种行道树,使岛内初步形成基干林带、农田林网、沙荒片林相配套的 “东海绿洲”。
改革开放以来, 福建沿海防护林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从单一的树种、林种,向多树种、多林种方向发展;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方向发展;从单纯行政管理向多种形式责任制方向发展; 从一般化的指导向任期目标管理的方向发展。1995年,沿海28个县(市、区)实现平原绿化达标,森林覆盖率达43%;有26个县(市、区)达到部颁县级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标准。现在全省沿海已初步建成一道防灾、减灾的森林综合防御体系,为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较好的生态环境。据统计,自从营造防护林以来,沿海地区流动沙丘面积从4.85万公顷减少到0.19万公顷; 沙改田面积从1.3万公顷增加到4万公顷;有3万公顷农田由一熟变二熟;耕地面积扩大2万余公顷。许多过去寸草不长的沙荒,如今变成吨粮田、“聚宝盆”。昔日沙进人退,如今林进沙退,人民安居乐业。往日的东山是有名的“地瓜县”,如今成为中国农村百强县之一。
沿海防护林建设带来了明显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整体防护功能还不强。不少基干林带断带缺口依然存在,部分沙岸林带宽度太窄;有700多公里海堤尚未营造配套的基干林带;还有129个大小风口急需治理;尤其是50—60年代营造的大量的木麻黄沿海基干林带和农田林网老化,林带残缺不全,防护效益下降,急待更新改造。
福建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坚持以生态效益为主,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合理布局,讲求实效;宜林则林,宜果则果,林果竹一起上;乔、灌、草,带、网、片相结合;美化自然景观,改善生态环境。
3.经济林。福建经济林主要有五大类:木本油料林、木本粮食林、木本胶漆林、果品林和药用林。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采取拨款扶持、产品奖售政策,扶持发展以木本油料为主的生产基地建设,推进新林营造和老林抚育、垦复。80年代,经济林由过去以发展木本油料为主,转向开发干鲜果品、饮料原料的生产基地建设,由单纯生产原料转向生产、加工、销售综合经营,逐步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使经济林有较大发展。目前,全省经济林面积达79.14万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12.9%。其中,果树面积43.5万公顷,比1978年面积增长5.2倍;产量增长14.3倍;总产值达24.8亿元,增长23.8倍;涌现出近200个果树面积超万亩的基地乡(镇),1 000多个超千亩的基地村。
油茶是福建主要木本油料树。从60年代开始,实行茶籽收购奖售政策。80年代,省里拨专款扶持营造油茶丰产林,建立采穗圃、种子园,并对原有茶林进行抚育、垦复。通过引进优良品种,更新劣株,建设保水、保土、保肥的“三保山”,采用高接换冠淘汰劣株等措施,油茶籽产量从原每公顷30—45公斤提高到50—75公斤。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七五”、“八五”期间,中央和省、地方财政拨出专款2 900万元,对低产油茶林进行全面改造,采取常规技改(以建“三保山”为主)、繁育良种、高接换种等措施,改造面积达1.03万公顷。据福安、柘荣、寿宁、永泰4县(市)调查,油茶低改效益显著,每公顷平均产油量从47.4公斤增至205.5公斤,增长4.5倍(表4-3-2)。

表4-3-2 油茶低产林改造产量、产值效益表

县(市)低改面积
(万公顷)
年度总产油量(吨)备 注
1989年1990年1991年1992年1993年1994年1995年增加产值:
1992年前
每公斤油价8
兀。
1993—1995
年每公斤价按
13元计。
1995年一
些地区为小
年,茶油增长
幅度小。
福安
柘荣
寿宁
永泰
四县合计(吨)
0.18
0.14
0.14
0.14
84
52.5
87.5
81
305
102
105
87.48
129.6
424.08
178
168
143.6
143
632.6
266
252
214.6
151.2
883.8
383
271
220
179
1 053
413.1
281
234
209.8
1 137.9
418.5
239.0
262.5
252.7
1 232.7
增值
(万元)
总增值
916.61
(产值)
244
增加产值
95.27
增加产值
166.81
增加产值
200.96
增加产值
219.96
增加产值
110.37
增加产值
123.24
每公顷平均
产量(公斤)
 47.470.588.5147.3175.5189.6205.35

发展经济林成为富山富民的一项重大举措。漳州市现有12.3万公顷龙眼、荔枝、芦柑、蜜柚为主的山地果树林,有近5万公顷以麻、绿竹为主的四季产笋竹林,成为崛起中的高优产业。1995年全市山地产出值34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15.4%;山地开发为社会提供出口货源达7亿元,占农业出口总货款的一半。曾被誉为“绿色油库”的福安市范坑乡墩头村,有油茶林280公顷,1989年茶油总产量仅16.8吨,产值13.96万元;实施对低产林改造后,1994年茶油产量提高到64.26吨,产值109.24万元,加上在油茶林中搞立体开发和茶饼、茶壳收入,全村油茶林产值达196.7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3.2%,提前脱掉贫困村帽子,成为地区级明星村。
4.竹林。福建省竹类有19个属、200多个种。据1993年森林资源清查,全省竹林面积达68.07万公顷,其中毛竹林占竹林面积92.9%。竹子的用途,分为材用、纸用和笋用三类。历史上毛竹林的经营比较粗放,有些竹林自生自灭。70年代后期,福建省确定在44个公社、3个国有毛竹采育场中建设毛竹生产基地,总面积达15万公顷。随后又确定建瓯、建阳、邵武、顺昌、南平、光泽、崇安、浦城、沙县、尤溪、永安、上杭、南靖13个年产商品竹100万根以上的县(市)为商品竹重点县,作为竹材生产基地县建设。80年代后期, 全省重新规划建设20万公顷丰产优质竹林基地,其中材用高产竹林11.33万公顷, 笋、材两用竹林6.67万公顷,笋用竹林2万公顷。将竹林收入的育林基金,重点用于建设竹林基地。同时,进一步落实竹林生产责任制,把大部分竹林承包到户管理,制定管护措施和收益分成办法,收益的大头归竹林经营户。竹业作为山区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希望之路,越来越引起各级领导重视,竹林开发不断升温;开始从粗放经营转为集约经营,促使竹林产量和产值得到较大增长。1993年与1988年对比,全省竹林面积增加10.3%,毛竹总立竹数增加18.3%, 竹林基地内的单位立竹量提高30%以上。1995年全省竹材产量和鲜笋产量,分别比1990年增长70%和53.8%;笋、竹加工产品也从十几种初级产品发展到十几大类、近千个产品。被列为“中国竹子之乡”的建瓯市,现有竹林7万公顷。1990年以来,市里确立竹产业支柱地位,加快竹林培育,走系列化笋、竹加工增值的路子, 提高竹业经济的综合效益。
1995年, 全市生产竹材530万根、产鲜笋17.47万吨、清水笋罐头1.16万吨,竹业总产值4.65亿元,竹林总产值、加工产值、亩均产值分别是1989年的19.4倍、23.3倍和16.2倍。南平市广泛推广毛竹低产改造与丰产栽培技术,建立科技兴竹示范村288个,面积达2.78万公顷; 辐射571个村, 面积达7.65万公顷;建立毛竹示范片893片,面积达2.22万公顷;近3年全市完成竹山深翻垦复10.5万公顷、浅锄抚育17.5万公顷,使大面积竹林发生了根本变化。据调查,每公顷立竹量增加225株,达到1880株;平均眉径增加2厘米,达9厘米;每公顷竹林产值达2100元,比1991年增长1.2倍。科技兴竹给林农带来了显著的利益,从而使竹业开发成为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
利用山地、平原、低丘、溪边和房前屋后种植麻竹、绿竹、篓竹、藤枝竹、花竹、箭竹、紫竹、茶杆竹等也有较大发展。麻竹、绿竹成为闽东南沿海主要笋用竹种。漳州市近7年栽竹2.93万公顷,华安、南靖等县已初步建成四季产笋竹林基地。其中, 南靖县建成5700公顷的麻竹丰产林基地,年产笋6万多吨,产值上亿元,加工出口创汇2000万美元。因此,建设笋竹基地对绿化美化环境、加工出口创汇、增加群众收入、实现农村富裕有重要意义,正引起沿海平原、丘陵地区的广泛重视。
5.薪炭林。福建的薪炭林大多兼有用材、防护等用途。历史上薪炭材靠天然松杂木林或人工马尾松林提取。60年代初,为解决沿海城市、乡村烧柴问题,省里提出“多能互补,综合利用”的方针,农村烧柴困难的地方,把发展薪炭林作为植树造林的首要任务,每年营造薪炭林3万—6万公顷。被林业部确定的霞浦、南安、宁德、福安农村能源建设试点县,省里从林业基金中拨款补助营造薪炭林3030公顷, 有效解决群众烧柴困难。1993年,全省薪炭林面积达24.5万公顷,占林分面积5.3%。林区推广烧枝桠材、茅草,有条件的地方以煤代木,发展沼气、小水电。进入80年代,全省农村全面推行“一封三改”(即封山育林,改灶省柴、改窑节柴、改燃节柴),共推广节柴灶205万户,年节柴量达256万立方米。三明市把普及推广改燃节柴、改灶节柴作为改革试验区首批试验项目之一, 通过推广新型省柴灶具,使灶具热效率提高到20%以上。两年时间全市就有35.6万家农户用上新型省柴灶,占农户总数的98.2%,每年可节约木材98万立方米,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了森林资源的社会消耗。近年来,随着煤、油、电、气的发展,少林缺柴的沿海地区薪柴用量大幅度减少,不论城镇、农村不再为锅底缺薪而困扰,也给森林资源的保护发展带来新的生机。
6. 飞播造林。1965年,在光泽止马播区飞播面积1660公顷,但因植被处理粗放,播后长期干旱,成效保存面积仅340公顷,保存率23%。翌年在建宁里心播区播种3520公顷,有效面积3166.6公顷,成效面积2390.6公顷, 占有效面积的74.4%, 获得成功。1971—1976年,先后在漳州、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厦门、龙岩等7个地(市、区) 的43个县 (市、区)飞播面积扩大到62.5万公顷,播下马尾松、黑松、云南松、黄山松、相思树等种子152.49万公斤,经检查,有效面积为52.4万公顷,成效面积30.7万公顷。1985—1995年又连续11年, 在闽东南23个县 (市、区)中飞播造林40.6万公顷,有效面积34.8万公顷,成效面积22.49万公顷, 占有效面积的64.6%。据对近11年播区检查, 列为“优”的占45.9%、“良”的占22%, “可”的占16.6%, 差的占15.5%, 每公顷平均株数3180株,达到较高水平。综上所述,全省有9个地(市)、46个县(市、区)开展飞播造林, 飞播面积达103.59万公顷,有效面积87.66万公顷,成苗成效面积53.44万公顷, 占有效面积的60.9%,飞播保存面积39.74万公顷, 占全省有林地面积的5.7%;森林覆盖率为3.4%,活立木蓄积量达1209.3万立方米。飞播解决了偏远、贫困山区大面积荒山造林难的问题,为绿化全省荒山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对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美化环境、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老、少、边、贫地区脱贫致富作出了贡献。
飞播造林,要搞好踏查设计,种子和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加强管护等工作。通过踏查沟绘,编制作业设计;达不到省标3级的种子不准上机;施工人员培训上岗;播种当年和第二年严格检查验收;落实管护措施,建立责任制,加强管护。后期的飞播工作,注意把握播种时机,并采用R-8复合忌食剂拌种、安装FB85型播种机、用包衣机对种子进行包衣处理等新技术,有效提高飞播成效。
7.绿化植树。开展“四旁”植树、坚持义务植树,是绿化国土的重要组成部分。50年代后期,宅旁、村旁、路旁、水旁有计划种树形成高潮,此后,正常年份四旁植树达2000万—3 000万株。1981年,贯彻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以后,福建省对承担义务植树的人员、任务、政策作出具体规定。15年来,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继成立了绿化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对各行各业绿化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坚持在“植树节”前后广泛开展义务植树运动。全省累计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17 802万人次,完成义务劳动16 032万个工日,完成义务植树77 876万株,逐步做到义务植树的规范化、基地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义务植树形式多样,有的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有的把义务植树与荒山造林、林网建设和四旁绿化相结合;有的折成义务工统一用于抚育、管护及重点造林绿化工程。机关、厂矿、学校、部队等组织职工、学生、军人参与绿化庭院、街道、公共场所等义务植树活动。不少城市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健全绿化档案、制定收缴绿化费及其他管理办法。坚持义务植树,促进了城镇精神文明建设。
开展义务植树运动以来,全省各条战线有137人获得全国绿化奖章,其中有27人被评为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在争创全国造林绿化“四佳”活动中,三明市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十佳”城市,11个县(市)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12个乡(镇)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乡,89个村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千佳”村。被全国绿委、全国妇联、团中央、国家教委、林业部授予绿色奖章、绿化祖国突击手等称号的有43个单位、44人。受到省绿委会表彰的绿化先进单位有1 086个、先进工作者299人;共有12批、986个单位的庭院、生活小区被评为“省绿化红旗单位”。这些单位和个人为绿化八闽作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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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植树造林

(三)植树造林

1. 用材林。广东原有用材林如马尾松、杉木等优势林分,大部分属于天然林或天然次生林,人工杉木林第二轮伐期后也多属萌生林。
50年代初期全省杉树成林面积为41. 67万公顷,人工用材林大多是建国后经40多年努力营造的。
用材林营造工作,一是开展群众间的合作造林,从1950年至1961年间,群众合作造林累计面积727.17万公顷,实际保存面积仅145.43万顷,其中用材林仅101.2万公顷。二是建设以杉树为主的用材林基地。在林业部“林业基地化、林场化、丰产化”方针指导下,从1963年开始,以五江(即北江、西江、东江、漠阳江、韩江)、两路(京广、广深两铁路)两岛(雷州半岛、海南岛)为重点,以国营林场为基础,建设用材林基地,由林业部和省共投资1. 25亿多元,奖售大米1亿公斤,到1979年先后建立杉树为主的用材林基地共97.4万公顷。1980年后,将用材林基地扩大到56个县360个公社(乡镇),经营面积扩大到434万公顷,并改变单一树种的状况,强调适地适树,适应多材种需求原则,除了马尾松和杉树外,还营造桉树和国外松林。到1992年底,全省人工造桉树林基地33万公顷;国外松包括湿地松、加勒比松、火炬松80多万公顷。湿地松选建在粤中的台山、开平、恩平、阳江、电白等地,80年代中期开始推广到全省30个市、县,造林面积由1985年底全省的26. 7万多公顷,发展到1988年底的77. 29万公顷。占全国湿地松面积的64. 17%。此外,80年代以来,比较重视营造阔叶树或针阔叶混交的用材林,红椎、黎蒴、木荷、相思类、南洋楹、火力楠、檫树、樟树等树种的造林也有很大发展。
造林质量也有很大提高。80年代全省范围内广泛采用了按工程项目指标要求和管理的工程造林办法造林。1981年到1992年,全省工程造林面积166. 02万公顷,占全省同期人工造林的四成。工程造林面积落实率达90%,比一般人工造林面积落实率77.7%高12个百分点;成活率、保存率达86.5%,比一般人工造林64.5%提高22个百分点;一、二类林分占94%,比一般人工造林90%增多4个百分点。
2.防护林。广东的防护林主要有沿海防风林、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广东防护林建设始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80年代后有了长足的进展。除水源涵养林重点保护江河源头外,主要力量投入沿海防风林、水土保持林、农田防护林以及河岸、库区的护岸护库林营建工作。到1992年广东人工防护林有88. 77万公顷,另有红树林2. 1万公顷,初步搭起了广东防护林的框架,为酝酿1992年后营建生态林体系打下基础。
(1)沿海防风林。为抵御台风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1955年7月,全省第一次林业会议提出用3年时间在沿海营造1 000公里长的防护林带。同年,电白、雷东两县沿海沙滩试种木麻黄成功,由此沿海防风林建设就由西到东全面展开,到1958年全省已营造50至100米宽的沿海防风林带1 000公里。湛江地区先后8年共营造沿海木麻黄林带752公里,面积4万公顷。1987年2月,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经验交流会议在湛江市召开。会议推广了他们的经验。到1992年底,全省有沿海防风林6. 5万公顷,红树林2.1万公顷,沿海的海岸线筑起了绿色长城。
(2)农田防护林。农田防护林建设,是50年代初期在雷州半岛引种橡胶设防护林带和在农田四边种树的基础上推广开来的。1955年省制定防护林规划,要求各地在营造沿海防风林的同时,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营造农田林网。新会县礼乐镇从1956年开始,选择高、中、矮树种,在全镇3 267公顷耕地周边,45公里大堤上和497公里支堤、河渠、道路旁种上水松、池杉、落羽杉、竹子、荔枝、蒲葵、菠萝、番石榴、香大蕉等200多万株,构成1 350个农田林网格,成为新的人工农林综合生态体系,较有效地保护着全镇农田免受风灾侵袭。省推广了新会县营造农田防护林的经验,使农田防护林建设在全省平原地区得到全面发展。到1992年底,全省农田防护林面积达23.23万公顷,比1970年增加9. 53万公顷。
(3)水土保持林。据不完全统计,新中国成立初期,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共有74.44万公顷,其中严重的有10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5%左右。分布在70多个市县,其中超过1万公顷以上的有36个县,尤以北江的南雄、西江上游的德庆等县和韩江上游的梅江流域等地较为严重,仅五华、兴宁、梅县就有大小崩岗约37 510个,面积约1. 94万公顷。崩山严重的德庆县,水土流失面积37 800公顷,占全县面积17.3%,当地流传着一首悲歌:“崩山水土流失多,世代无法奈其何,满目荒凉尽悲惨,民间痛苦化怨歌”。
新中国建立后,省在德庆县建立治理崩山试验站,开展调查研究和以造林为主的综合治理工作;在五华县设韩江水源林场,在营造水源林重点地区设置水源林技术指导站;在粤东设水源林营造局。为便于掌握和指导全省的水上保持林的营造工作,次年林业厅增设防护林水土保持组。由于各受灾县人民积极营造水土保持林,50年代,全省共营造水土保持林19万公顷。但后来由于政策失误,水土保持林遭到人为的破坏,加上其它原因,导致水土流失面积重新增大。1970年全省水土保持林有19. 6万公顷,到1979年只有15. 37万公顷,而全省有水土流失的县、市达71个,流失面积增到102. 2万公顷,比1949年底还多出27. 76万公顷。党的十 一届三中全会后,1982年成立了广东省水土保持协调组,负责全省治理水上流失的日常工作,各有关县市也相应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1985年省人大代表提出治理韩江、北江上游水土流失的议案,省政府相应作出决定,用10年时间重点把韩江、北江上游37. 73万公顷受严重水土流失为害的农田治理好。并从1986年起,连续10年,每年安排专款800万元,拨专用钢材200吨、水泥2万吨,供治理水上流失专用。1986年广东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广东省水土保持工作管理规定》。主要内容是贯彻“防治并重,治管结合,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除害兴利”方针,实行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结合,治理与开发结合。《规定》公布施行后,任意开矿、取石、挖黄泥、刨路、开荒等人为地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有所收敛。到1992年底,全省营造水土保持林面积57. 08万公顷,比1979年水土保持林面积增加41. 71万公顷。水土流失重灾县德庆县,到1992年共根治水土流失面积28 071公顷,2000多公顷被崩岗埋没的耕地复耕,4 666. 7公顷低产田得到改良;营造人工林12万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从16%增长到64%。
3. 薪炭林。广东属严重缺薪少柴的省份之 一。全省缺乏燃料的农户占70%,其中缺燃3个月以上的超过500万户,占55. 6%。缺燃农户多分布在沿海地区。新中国成立后年年坚持造林,薪材紧缺虽有所缓解,但缺口仍然惊人,仅农村的实际年需薪材量达5 464万吨,而全省森林每年能够合理提供的薪材只有529.4万吨,仅及农村实际需求量的9. 95%。
1981年6月省林业厅发出《关于加快发展薪炭林的通知》,把发展薪炭林列为林业建设的重要任务,制定鼓励政策,调动千家万户营造薪炭林的积极性,并开展薪炭林科学研究,推广薪炭林新树种大叶相思造林。还在电白县召开营造薪炭林会议,提出全省薪炭林面积要占全省有林面积10%,争取到本世纪末达到7%。1986年起,广东实施十年绿化工程后,各地对营造薪炭林更加重视,薪炭林建设向前发展。到1992年年底累计,全省薪炭林面积共有61.41万公顷,占全省有林面积865万公顷的7%,活立蓄积量约228. 3万立方米。主要树种是相思类、桉树、荷木、黎蒴、松树等。
4. 经济林。广东的经济林树种较多,分布较广,具有热带、亚热带地区的特点。自1985年底省第一次山区工作会议以后,经济林的发展速度较快,经济效益也较好。到1992年底全省共营造经济林面积114. 69万公顷,比1985年增长88. 57%。按当年价概算,林业部门的经济林产值约9亿元,占林业产值27. 94%;农业部门经济林产值约50亿元,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的6.8%。
(1) 果品林类。有柑、橙、柚、芒果、龙眼、荔枝、桃、李、柿、枣、橄榄、杨梅、油甘子等。1986至1992年,全省林业系统栽植果树20.16万公顷,年平均收获水果154.72万吨。
(2) 油料林类。主要有油茶、乌榄、油桐等。50年代实行“以营造油茶林为主”,80年代前期对油茶林实行“新造林和改造现有林并举”,1986年,全省油茶林面积达33. 3万公顷,比50年代初期增长4.4倍,年油茶籽产量11 459吨。1986年后,油茶林的营造和改造又有新的发展。1992年全省油茶林有67.81万公顷,是新中国建立初期的11倍多,当年产茶籽22 268吨。关于种植乌榄,1992年,全省约有7 560公顷,年产乌榄约38 300吨。关于油桐,50年代中期,是广东油桐发展的盛期,群众种桐积极性高,国家还办了几个油桐林场。60年代后受“割资本主义尾巴”和“以杉唯一”的冲击,油桐生产萎缩,到1985年全省仅产桐油500吨,与1949年持平。80年代后期,实施十年绿化广东工程后,油桐生产有所发展,1992年,全省油桐面积10. 7万公顷,产桐籽9 692吨。
(3) 木本粮林类。主要是板栗(又名风栗),主要分布在阳山、郁南县和河源市郊区,粤北、粤东北、粤西北等山区县也较为集中,连片栽种,1979年全省板栗林有7200公顷,年产栗子600至800吨。改革开放以后,韶关市林科所选育出“韶栗18号”良种,结实早,产量高,成为广东板栗的当家种。1992年,全省板栗林面积发展到5. 3万公顷,栗子产量达2 423吨,分别比1979年增长6.4倍和2倍。此外,全省有柿树1.3万公顷,主要分布在河源市等地。
(4) 工业原料林类。有棕榈、黑荆、南岭黄檀等。棕榈树剥下的叶柄基部的包裸纤维称棕衣片。棕衣片纤维长而坚韧、耐磨、耐拉、耐水湿,是制作刷子、绳索、扫帚、地毡、棕床、蓑衣等用品的优质原料,棕叶可作扇子和工艺品,棕毛、棕果可入药,种子可作饲料,边材可作溪间小桥和引水槽等。50年代省政府大力扶持石灰岩山区种植棕树。先后在阳山、乳源、高州、信宜等县兴办一批棕树生产基地,全省其他地方也有栽植,特点是山区多小面积集中连片,丘陵地区多为“四旁”零星栽植。1992年全省棕片产量786吨,其中粤北山区种植面积占全省八成,产量占三分之二。黑荆树(又名澳洲合金欢),树皮单宁含量一般在30%以上,是世界上著名的凝缩类栲胶原料。广东引种黑荆始于30年代中期由华侨带入,60年代初先后又从澳大利亚引入少量种子,由省林科所等单位试种,60年代后期,为了建立栲胶原料基地,又几次从国外引种,在阳春、德庆、饶平等县共10个点试种,到1973年全省共营造黑荆林646公顷,但因管理不善而失败。80年代又重新引种,先在南雄县营造73公顷作试点示范,到1987年全省共营造黑荆林3 333公顷,平均单株产鲜皮5公斤,每公顷约产鲜皮11 250公斤。南岭黄檀是广东主要的紫胶虫寄主树种。1960年省林科所引种紫胶虫放养试验,到80年代南岭黄檀发展成为生产紫胶的特种经济林种。1992年全省共有南岭黄檀林面积3. 33万公顷,原胶产量205吨。
(5)药用林类。主要树种玉桂树(又名肉桂),桂皮桂油都是名贵药材,桂皮还可作调味香料。广东栽植肉桂树历史悠久,传统产地在高要、德庆、郁南、罗定等县。新中国成立前,广东每年出口桂皮约300至400万公斤。新中国成立后,桂树生产有新发展,1955年产桂皮800万公斤,70年代年平均产量约600至700万公斤。到1981年,全省桂树林有3. 8万公顷,其中生长好的有1. 7万公顷,疏残林1. 1万公顷,其余都是幼树。到1986年,广东玉桂生产大发展,到1992年有玉桂8万公顷,当年产桂皮2万吨,桂肉1 000吨。高要、郁南、德庆、罗定县仍是主产区,其产量占全省98%。
5.竹林。竹类在广东约有20属150多种,是全国竹类种数较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在竹种类型中,经济价值较大、广泛栽培的有:毛竹,主产地在粤北各山区县,全省1992年有毛竹林11. 79万公顷。青皮竹,主产于绥江沿岸,以广宁县最多,也称“广宁竹”,1992年全省有青皮竹林7. 33万公顷,广宁县占60%以上。茶秆竹(又名篱竹),以广宁、怀集、封开等县为主产区,1992年全省茶秆竹林约有2万多公顷。撑篙竹,主产于贺江沿岸,封开约有160公顷。沙罗单竹,在高州、信宜、罗定等县都有连片栽种,其中高州约有1 000公顷。大头典、麻竹等竹种是广东的主要笋用竹,分布较广,其中大头典竹以珠江三角洲地带栽植较多,尤以佛山市张槎乡的大头典竹笋肥大鲜嫩美味而驰名海内。
广东的竹类生长快,成材早,用途广,一次造林可以长期砍伐利用,是重要用材和“四旁”绿化树种。过去竹林大都集中在广宁、怀集、南雄、始兴、乐昌、仁化等县,现在大部分县(市)都营造了竹林,并广泛开展加工利用。据林业部要求,1963年省林业厅在广宁县厚溪等10个乡镇和清远县笔架山林场,共划出林地面积12.2万公顷建办重点竹子基地,其它地方栽竹也甚为普遍,肇庆地区每年以栽种5 333公顷的速度发展竹林。改革开放以后,群众营造竹林的热情更高,用材竹和笋用竹都有较大增长。1992年全省有竹林35. 5万公顷,年产竹材7 160. 2万根,笋干7 265吨。竹子加工业有了新发展,建竹胶合板厂一间,竹浆造纸厂10间(年生产能力4万吨),竹笋加工厂20间(年生产能力1. 5万吨),竹工艺厂及竹制品厂180多间,分布在广宁、怀集、五华、信宜、梅县等地,全省竹子产值3亿元,常年出口额3 000万美元。
6.飞机播种造林。是指利用飞机载着树木种子飞行到指定目标,向地面播散种子,并加强地面管护经营,促使成林。50年代广东就积极探索飞机播种造林。第一次飞机播种是1956年3月,广州空军某部派“运五”型军用运输机,在吴川县覃巴乡和对面坡乡的荒山荒地上进行飞机播种造林。播下以马尾松种子为主混有少量台湾相思种子共1 500公斤,完成飞机播种面积2 000公顷,这次飞机播种因没有进行严格的封山而失败了。第二次飞机播种是1963年2月,省林业厅与民航广州管理局合作,在阳江县儒洞林场崩口岭荒山上进行。连续作业4天,播下马尾松种子1 575公斤,完成飞机播种面积4 000公顷。这次飞机播种由于炼山时机过晚,山地上的余烟未尽,加上播后又连续90天的天旱,结果飞机播种又失败。第三次飞机播种是在总结上两次飞机播种失败的经验教训后,1964年2月,省林业厅与民航局合作,在海丰县园墩林场和开平县镇海林场进行第三次飞播。园墩林场飞机播种面积1 067公顷,因管护不严也失败;镇海林场由于措施落实,飞机播种面积2 667公顷,成效面积1 867公顷,占飞机播种面积70%,第一次飞机播种造林成功。到1992年,全省共有70个县(区)和国营林场开展飞机播种造林,飞机播种面积共429. 05万公顷,有效面积349. 73万公顷,占飞机播种面积81. 5%,成效面积154.32万公顷,占有效面积的44.1%。树种以马尾松为主,有些播区还混播了台湾相思、荷木等树种。
7. 义务植树。广东省的义务植树一直坚持不懈,党政积极倡导,部门团体参与组织,群众广泛热情参加植树绿化活动,形式多样,成绩显著。据1982年至1992年统计,全省参加义务植树的群众,年均有1 727万人次,植树1.4亿株。
1955年广东规定每年春季“雨水”节后的第一周为全省“植树周”,各大、中、小城市集镇的机关、学校、工矿、企业,青年团、人民团体和驻军,在植树周内,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植树造林运动。1982年省人民政府颁发了《广东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规定“凡是本省公民,男11岁至60岁,女11岁至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都应承担义务,18岁以上的公民,每年每人植树3—5株,包栽包活”。每年在植树节(3月12日)期间,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青年、妇女、学生等团体组织,都发动群众开展植树活动。广州市、深圳市、斗门、东莞、新会、河源、乐昌等市县1984年2月被中央绿委评为义务植树先进单位,广州市(城区)、深圳市、东莞市、河源、封开、潮阳、化州、翁源、始兴、德庆、阳江、新会等市、县,1987年2月被中央绿委授予全国绿化先进单位。1984年至1987年,全省受省绿委表彰的先进单位280个,绿化先进个人307人。1991年,全省评选出10年(即1982至1992年)义务植树先进县(区) 22个,先进乡镇96个,先进单位60个。到1992年12月止,全省经批准和验收合格的绿化达标市、县(区)共78个,占全省107个市县(区)的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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