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化馆、文化站
1980年,河北省文化局发布 《河北省农村人民公社文化试行条例》和 《关于建立农村集镇文化中心的意见》,1982年、1983年曾两次修订发布 《条例》。据不完全统计,1983年,全省有文化馆164处,文化站3 487处,大集镇文化中心215处。1983年怀来县新保安文化站出席全国文化工作会议,并被文化部授予 “全国农村文化艺术先进集体”称号,衡水武邑文化馆在全国农村文化工作“双先会” 上被文化部命名为先进集体。1987年10月,第二届全国十县文化馆改革与管理研讨会年会在高阳县文化馆举行。
1996年,河北省有省级群艺馆1座,省辖市群艺馆11座。有139个县、市及35个市辖区,基本上每一个县、市、区都有文化馆 (文化活动中心),全省共计有174个县市级文化事业机构,建筑面积129 715平方米,工作人员2552人。文化馆负责指导的群众业余演出团 (队)有2 330个,文化户20 392个,图书室5 870个,文化俱乐部12 906个,农村集镇文化中心601个。